关于万泉文庙保护规划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万泉文庙保护规划的意见

办保函〔2015〕253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万荣万泉文庙文物保护规划的请示》(晋文物[2013]15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关于文物认定和评估

(一)应进一步明确保护对象,新建院门及围墙不应作为文物本体,补充含附属文物在内的保护对象构成清单。

(二)明确保护对象历史格局考证依据,补充考古调查相关内容。

(三)进一步细化管理评估,科学设置管理机构。

二、关于保护区划和管理规定

(一)进一步调整建设控制地带,按对历史格局、氛围及视线通廊保护的原则,并结合管理需要科学划定。

(二)进一步细化、梳理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三、关于保护措施

(一)进一步细化保护措施,充分考虑监测手段的可持续性。

(二)补充附属文物保护措施。

四、关于专项规划

(一)应综合考虑文物的区位条件和价值内涵,进一步调整展示利用定位,利用文庙作为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应客观预测游客规模,据此规划配套服务设施;建议取消停车场,配备相应服务设施。

(二)可考虑在考古调查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文物历史格局的展示与阐释。

(三)管理用房与厕所选址破坏了文物历史格局,应重新选址。

五、规范文本体例,预算内容应置于文本正文后。进一步校对文字和图纸,保护措施图应补充相应文字内容。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保护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按相关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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