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野考古制图》等6项行业标准制定项目结项并拨付剩余补助经费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田野考古制图》等6项行业标准制定项目结项并拨付剩余补助经费的函

办博函〔2013〕880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业标准研究制定计划和合同书要求,《田野考古制图》等6项制定项目完成了项目任务,已通过标准审查会审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6项行业标准制定项目结项,并随文拨付剩余补助经费。

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收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09)。

附件:行业标准结项项目及剩余补助经费一览表(6项)

http://www.sach.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zhgwk2013100805.xls

国家文物局

201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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