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3年度指南针计划备选项目建议的函
关于征集2013年度指南针计划备选项目建议的函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征集2013年度指南针计划备选项目建议的函
文物博函〔2013〕2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指南针计划-中国古代发明创造的价值挖掘与展示”专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的专项总体目标和实施任务,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智慧和创新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指南针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国家文物局拟围绕中国古代发明创造的价值挖掘与展示,结合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大需求和科技发展重点,征集2013年度指南针计划备选项目建议。现将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备选项目建议应符合《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重点领域及实施任务要求,2013年度计划重点征集轻工、机械仪器、食品、医疗技术、文化传播等领域备选项目建议。
二、备选项目建议既要体现指南针计划的总体目标,又要反映当前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重大需求,特别是要与当前国家急需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大瓶颈问题等相结合。
三、备选项目建议要突出自主创新,以文化遗产的调查和实证研究为核心,结合科技史、专门史等研究,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揭示古代发明创造产生的内在规律;注重古代发明创造的展览展示、模型复原等工作;面向青少年群体,开展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试点工作,促进文物博物馆领域最新成果的转化,进校园、进课堂,确定出项目的创新点和突破点。
四、备选项目建议的组织实施要体现机制创新,要有利于形成以文物博物馆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结合的实施机制。
五、备选项目建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明确具体,预期成果的社会效益和学术影响大,并且一般在3年以内完成。
六、原则上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备选项目建议数不限,以个人申报的备选项目建议数为1项。备选项目建议与项目实际承担单位无必然关联。项目立项采取公开征集、论证入库、整合出库的方式开展。
七、备选项目建议请按《指南针计划项目建议书》《指南针计划项目经费概算申报书》格式填写(填报说明及格式请从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http://www.chst.cn下载)。
八、请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备选项目建议书一式7份报送我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同时,请将备选项目建议书电子材料报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刁道胜
电话:010-84642070,5679212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314室邮编100029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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