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馆藏纸质文物病害分类与图示》等3项行业标准培训班(二期)的通知
关于举办《馆藏纸质文物病害分类与图示》等3项行业标准培训班(二期)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举办《馆藏纸质文物病害分类与图示》等3项行业标准培训班(二期)的通知
办博函〔2011〕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0年10月举办了《馆藏纸质文物病害分类与图示》等3项行业标准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培训班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实施工作,加强纸质文物保护工作,经研究,我局将就上述3项标准举办第二期推广实施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标准化基础知识、《馆藏纸质文物病害分类与图示》、《馆藏纸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编写规范》、《馆藏纸质文物保护修复档案记录规范》等3项行业标准的理论、技术和操作,选择一批纸质文物进行方案编制实践等。(培训班日程见附件1)。
培训采用授课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期间进行标准理论与实践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取得可移动文物保护设计资质单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资质的单位、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和从事馆藏文物修复的单位的技术骨干。
本次培训班计划培训人员100人。
三、培训组织
此次培训班由南京博物院承办。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4月18日,4月11日全天报到。
报到及培训地址:南京海军指挥学院海苑宾馆。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由国家文物局予以部分补助。
六、其它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附件2),于3月31日前传真至南京博物院。
(二)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自理。
七、联系方式
南京博物院
联系人:何子晨、郑冬青
电话:025-84802119-2168或2169;13813923038
传真:025-84802119-2168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附件:1、.培训班日程
2、.培训班报名申请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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