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第二批国家二级、三级博物馆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第二批国家二级、三级博物馆名单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3〕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全面、充分反映近年来博物馆事业进步成果,健全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根据《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国家文物局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二级、三级博物馆评估工作。经过博物馆自评申报,省级博物馆评估委员会提出评定意见,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备案复核,国家文物局同意恭王府博物馆等51家博物馆为国家二级博物馆,廊坊博物馆等144家博物馆为国家三级博物馆。

附件:第二批国家二级、三级博物馆名单

http://www.sach.gov.cn/Portals/0/download/tz_130517101.doc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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