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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 颁布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6-01-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现就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二、2014年单科合格,且2015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14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2015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60分的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考生可通过www.chinasarft.gov.cn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
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印制,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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