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2015年局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面试公告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5年局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面试公告
| 颁布单位:国家邮政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5年局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面试公告
根据国务院军转办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邮政局2015年局机关接收安置军转干部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2015年7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1.政策法规司岗位面试地点:国家邮政局机关5层50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西直门桥西北角,地铁2号线、4号线西直门站D出口,公交651、362、360西直门站)。
2.人事司岗位面试地点:北京邮电会议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挂甲屯5号(地铁4号线圆明园站A口出向西,公交718、特6、运通106颐和园路东口站)。
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务院军转办统一笔试成绩排序情况,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名单见附件1。
四、面试、体检和考察
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岗位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者本人放弃的,将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总成绩=统一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五、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须在7月14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进行面试确认和提交军转干部基本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2)。确认方式为发送邮件确认(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确认参加面试”,附件为军转干部基本信息表),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递补后续人选。军转干部基本信息表纸质版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签字,于面试前交工作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半小时到达面试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军官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证件丢失或其他原因没有证件的,须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证明信。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军转干部基本信息表
http://www.spb.gov.cn/xxgg/201507/t20150716_550282.html
联系电话:010-88323132,88323154,15652971544,88323134(FAX)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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