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耕地质量保护项目资金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耕地质量保护项目资金的通知

农财发〔2013〕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3]168号),经审核,现将2013年耕地质量保护项目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主要用于开展耕地地力调查评价等方面。请列入201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耕地质量保护项目资金”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如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请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资金后15日内,将资金转拨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部财务司和种植业管理司。

附件:2013年耕地质量保护项目资金分配表

农业部

2013年5月13日

附件:

农财发〔2013〕45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1305/P020130515634148702015.ceb

农财发〔2013〕45号附件.xls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1305/P02013051563414870822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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