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演员草尾毅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2〕790号
颁布日期:2012-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日本演员草尾毅等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790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2〕80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牡丹影视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日本演员草尾毅、置鲇龙太郎,于2012年6月17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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