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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演唱组合BY2 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1〕2265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演唱组合BY2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265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1〕56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演唱组合BY2(白纬芬、白纬玲),于2011年12月21日到浙江省温州市演出。
此复。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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