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97号令)的决定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文号:令2011年第130号
颁布日期:2011-08-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关于废止《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97号令)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

《关于废止〈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97号令)的决定》已经2011年8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97号令通过,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曹勇

二0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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