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号:令2011年第348号
颁布日期:2011-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48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王国生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18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38号),省政府对我省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进行了专项清理。2011年11月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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