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征地拆迁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颁布单位: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59号

现公布《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征地拆迁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征地拆迁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更好地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截至2011年6月30日现行有效的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市人民政府决定:

废止《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城区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通知》(曲政发〔1998〕7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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