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庆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庆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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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庆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宜政办秘〔2014〕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经研究,决定建立安庆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拟订我市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制度、政策,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综合构建和完善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研究解决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督导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
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地产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办、市统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信访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人行安庆中心支行、安庆银监局等共2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民政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由联席会议决定。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全市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互助等工作;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与媒体协调沟通,营造良好社会救助舆论氛围。
市发改委:统筹衔接社会救助规划工作,在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纳入社会救助相关内容。争取中央、省投资支持各类社会服务设施建设。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负责制定和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困助学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全市各级教育机构落实教育救助政策;负责提供本部门相关信息。
市公安局:协助做好社会救助中有关入户调查、工作秩序维护、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提供相关的户籍管理、车辆管理等方面信息。
市财政局:将市级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制定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并对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根据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适当安排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并纳入预算。
市人社局:负责研究制定、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就业再就业援助政策,对城镇低保对象等困难人员优先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就业再就业优惠服务。负责提供本部门相关信息。
市房地产局:负责落实城镇廉租住房政策以及实施住房救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合理确定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和保障方式,满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在房屋拆迁中的合法权益,提供困难群众住房信息查询支持。负责提供本部门相关信息。
市工商局:负责提供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工商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信息。
市农委:协助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失地农民、困难渔民等生活救助工作,协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认定和信息查询,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负责提供本部门相关信息。
市卫生局:参与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制定、督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有关救助政策;负责提供本部门相关信息。
市审计局:依法对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提供救助对象家庭成员在本市缴存公积金相关信息核查支持。
其他部门和单位:市编办、经信委、地税局、扶贫办、信访局、总工会、统计局、调查队、银行、银监等部门和单位负责提供困难群众就业、投资、消费、储蓄、纳税、经营以及被救助情况等信息和工作支持。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市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件:安庆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
安庆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张小青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张仕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天平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张金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芳市编办副主任
王胜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曹金栋市经信委总经济师
周泉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传六市公安局副局长
琚学武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思丰市财政局副局长
汪路阳市人社局副局长
江龙平市农委纪检组长
纪明勤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何炜市审计局副局长
赵李平市房地产局住房保障办主任
童宁市统计局副局长
徐冬梅市扶贫办副主任
江伟东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叶顺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何文毅市信访局副局长
潘洪喜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建辉市地税局副局长
吴丹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
郝张生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副队长
方增平人行安庆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吴党育安庆银监分局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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