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县区和市直单位正职重点工作述职测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县区和市直单位正职重点工作述职测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共安徽省蚌埠市委办公室 | 文号:蚌办[2015]14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县区和市直单位正职重点工作述职测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室,市直各党委、党组:
《蚌埠市县区和市直单位正职重点工作述职测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蚌埠市县区和市直单位正职重点工作
述职测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全市领导干部特别是正职的进取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激励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现结合实际,就县区和市直单位正职重点工作述职测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述职要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反对弄虚作假、夸大成绩、掩盖不足。测评要客观公正,如实反馈测评结果,并督促整改提高。
2.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测评方式、测评过程等向参会人员公开,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3.促进工作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本地本单位重点工作的推进。要与县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二、述职单位和方式
列为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县区和市直单位(市国家安全局除外),均采取书面或网上述职方式述职。每年从目标责任单位中确定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在述职测评会上口头述职。
三、述职内容
述职内容主要包括五项:一是年度县区主要经济指标、市直单位承担的主要工作在全省、全市所处的位次(截止述职时间,省、市已明确位次的);二是重点、难点工作完成和突破情况;三是工作经验和体会;四是存在的差距、问题及思考;五是新的一年工作目标和打算。
四、程序步骤
每年年初市委组织开展一次述职测评工作,主要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1.撰写述职报告。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对照述职的主要内容,在全面进行自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的基础上,明确努力方向,撰写好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各单位述职报告经市目标考核办初审后,由各单位报送分管市领导审签同意,统一由市目标考核办衔接市信息办在“中国·蚌埠”门户网站上公布。
2.述职测评。召开述职测评会议,确定为口头述职的单位在述职测评会上口头述职,其他单位书面或网上述职。并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正职推进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测评。
确定为会议口头述职的县区和市直单位,由其正职在述职测评会上口头述职。口头述职一律脱稿,时间不超过10分钟。县区由党委书记述职,市直单位由主要负责同志述职。厅级干部兼任县区或市直单位正职的,由该厅级干部委托一名负责同志述职。
3.综合评价。根据述职情况,作出综合评价,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赋予10分、8分、6分、4分四个分值。采取加权平均方式,计算出述职单位的测评分值。
五、结果运用
述职测评结果作为县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补充。
述职测评得分加权平均后,高于9分、少于8分的分值,作为加、减分计入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总分。
六、组织领导
开展县区和市直部门正职述职测评工作是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正职述职测评工作与县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正职要真正担负起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述职测评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目标考核办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述职测评工作顺利完成。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