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亳政办〔2013〕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9月30日

亳州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3〕28号)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法制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3〕18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征地拆迁制度,依法按程序办事;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不合法、补偿安置不到位、实施程序不规范、风险评估走过场等行为,及时发现、梳理征地拆迁各环节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谐征地拆迁,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

二、专项行动的范围和重点

专项行动的范围为全面检查2011年以来巳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是否存在信访矛盾纠纷或违法违规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情况,重点排查各地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是否依法严格规范。具体包括: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有关情况。排查内容包括各地制定的配套法规政策是否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拆迁项目补偿安置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否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是否存在信访矛盾纠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等等。存在信访矛盾纠纷或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的,是否及时核实处理到位,案件是否查处到位。

(二)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有关情况。排查内容包括集体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否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补偿安置是否到位,程序是否合法,信息是否公开,是否存在信访矛盾纠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等等。存在信访矛盾纠纷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的,是否及时核实处理到位,案件是否查处到位。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9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10月1日至15日)。各县、区政府(含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亳芜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正在实施和2011年以来巳实施的征地拆迁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采取暴力方式征地拆迁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严肃查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认真排查整改基础上,形成自查自纠总结,并填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情况调查表》、《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情况调查汇总表》,于2013年10月13日前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促检查(10月16日至25日)。市国土资源、监察、建设、房产和法制办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各县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完善(10月20至31日)。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抽查情况,针对存在的工作漏洞和制度等方面不足,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尊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实现依法、文明、和谐征地拆迁。10月28日前,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亳州市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专项行动工作。市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如下: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推进,并督促指导各地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工作;市监察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对征地拆迁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市房产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工作;市法制办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征地拆迁政策的合法性审查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各县、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精心组织本地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工作。同时,又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行动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确定1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沟通联络,并于2013年9月25日前将联络人名单报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明志,电话:05585120226。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取得实效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努力促使征地拆迁信访量显著下降,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得到有效制止和纠正,重大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得到严肃查处,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排查工作不彻底、整改纠正不到位的地方,将进行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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