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滁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滁州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医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卫生事业发展在新的起点上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快速、可持续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绩令人瞩目。
1.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2010年,全市拥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8家,比“十五”末增加3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6家,民营医疗机构2家。全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3.7万平方米,比“十五”末增加11.9万平方米。床位数6202张,比“十五”末增加2641张。全年门(急)诊总诊疗人次835万人次,入院总数为30万人次,分别比“十五”末增加50%和17%。业务总收入19.75亿元,比“十五”末增加300%。
2.农村卫生事业迅速发展。随着省卫生民生工程和国家扩大内需项目的实施,到2010年底,全市已建成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分院)126家,村卫生室983个。项目建设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同步推进,建制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率100%。“十一五”以来,全市共安排由省统一招募的大专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40名和全市统一招考的医学专业大中专毕业生647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共争取上级农村卫生人才培训资金1400多万元,培训农村卫技人员1.6万余人次,安排乡镇卫生院在职学历教育1600多人次。凤阳县、天长市2004年率先进入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到2007年10月,我市8个县(市、区)全部开展试点,提前实现了覆盖全市的目标。2010年全市334.6万人参合,参合率达到96.14%,保障程度逐年加大。
3.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通过实施《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审评标准》,推进了疾控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原则,积极开展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继续巩固消灭脊灰成果,保持无脊灰状态。实现以乡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在90%以上,“五苗”全程免疫合格接种率及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5%以上;麻疹和百白破疫苗加强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全椒县于2005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天长市于2007年通过国家传播阻断验收。各县(市、区)均按要求完成各年度碘盐和碘缺乏病病情监测任务,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2010年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认真贯彻落实《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到2010年底,全市各县(市、区)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以乡(镇)为单位,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及原因不明的发热病人年血检率达60%以上,病人规范治疗率达80%以上,间日疟病人传播休止期规范根治率达85%以上,居民和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
4.社区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4家,覆盖城镇居民85万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服务模式逐步向“六位一体”转变,除正常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外,已开始向辖区居民免费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妇幼卫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各县(市、区)积极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开展医护人员的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开通产科“绿色通道”,实行高危筛查与高危转诊制度,加强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自2009年开始对农村孕产妇实行住院分娩补助以来,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以上,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开展新婚夫妇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有效地预防了出生缺陷的发生。
6.爱国卫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认真贯彻“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果:一是病媒生物防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环境保护等主要指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二是依托中央项目,大力开展改水改厕工作。共完成1.4万座改厕任务。天长、全椒、明光3县(市)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三是大力开展卫生创建工作。共评选出市级卫生单位308家,卫生社区12家,卫生医院3家。
7.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显著增强。强化了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安全、食品安全、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为重点内容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大了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在住宿业等公共场所推行了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开展了卫监1号、卫监2号、生活饮用水卫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634起,有效保障了我市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8.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显现。全市现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6家,其中中西医结合医院1家。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比“十五”末增长45%。床位数1603张,比“十五”末增加807张。门(急)诊总数为66.3万人次,住院总数为3.7万人次,分别比“十五”末增长41%和118%。重点专科专病由2005年的8个发展到2010年的20个。
9.卫生科教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中,经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的医师达309名,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护士达262名。全市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90%以上,共有2311名乡村医生接受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150名乡村医生接受农村在岗卫生人员大专学历教育,并取得相应证书。
10.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并取得初步成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09年11月,我市天长市、琅琊区被列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2010年8月,其余6个县(市、区)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建立了公益性管理体制,功能定位更加明确。二是建立了全员聘用的用人制度,人员结构得到优化。三是建立了绩效考核分配制度,保证各项卫生任务落实。四是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惠及城乡居民。五是初步建立了财政集中支付制度,保障经费补助基本到位。
(二)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社会需求不相适应。公立医院管理存在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现象;运行机制上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有待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实施基层医改后,村级卫生服务组织建设亟待强化。
2.卫生资源总量有待提升。我市卫生资源虽有很大提升,但总量依然偏低,2009年我市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1人,低于全国1.75人、全省1.25人水平,且多集中在市直和县直单位,农村卫生人才匮乏。部分优秀人才资源外流。
3.医疗卫生服务特色和技术优势严重不足。病员流向周边大城市情况比较普遍。同时,随着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必将面临常见病、多发病就诊病人数下降的趋势,“大而全”、“小而全”没有特色的办院模式已不能适应医疗服务市场的发展,重点学科和专科专病建设亟待加强。
4.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繁重。面临急性传染病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同时并存的局面,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仍然危害着人民群众的健康,肠道传染病、妇女孕产期疾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等,仍未得到完全控制。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病时有发生,手足口病防治任务艰巨。自然灾害频发,几乎每年都有繁重的救灾防病任务。农村卫生环境差,农民自我保健意识弱。城镇化、工业化导致的居民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习惯的变化,使高血压、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疾病已成为威胁群众健康的重要疾病,心理、精神因素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增加。医改方案明确了9类21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这些任务对我们是新的挑战。
5.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不到位。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不合理,政府投入不足,存在以药养医的情况,医生的工资福利待遇、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基本上都靠医疗服务创收解决,加重患者负担,存在趋利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淡化,医患关系紧张,矛盾纠纷增多。
6.实施医改需要大幅度增加政府投入。根据医改方案的要求,增加新农合补助、提供9类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疗机构补贴、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都需要大幅度增加政府投入,除中央和省安排的财政补助外,仍有大量资金需要市及各县(市、区)政府新增投入解决,压力很大。
7.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人少事多,编制和人员不能适应新的工作任务的需要。卫生管理手段落后,卫生事业信息化建设任重道远。
二、“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实施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出发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逐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公益公平,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2.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3.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促进医药卫生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优先保障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4.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兼顾各方利益,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明显体现,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普及,政府免费提供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比较完善,应急能力显著增强,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和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基本得到控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建成城乡15分钟健康服务圈。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均稳定在95%以上,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比例明显降低。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持续保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医疗服务明显改善。人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或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主要指标。全市平均期望寿命达到省级规划目标,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8‰,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0‰以下。实现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00/10万以下,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儿童“五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人口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全市自愿无偿献血量占临床用血量继续保持在100%。千人口床位数、千人口执业医师数达到省平均水平,均增长9%。
三、“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以下五项改革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合率稳定提高;筹资标准逐年提高,个人缴费和各级财政补助经费均按上级要求足额到位;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逐年提高。全面实现市级医院“即时结报”。l00%的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与有病人来源的辖县开展即时结报。全面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参合农民看病“一卡通”。市、县、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与新农合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网上实时监控医院、即时审核结算、及时监测分析、按时汇总信息。加快改善县、市、区的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条件,全面建立乡镇经办队伍;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实现与新农合县级平台联网结算;实现参合农民持IC卡就诊、刷卡报销。
二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大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力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全面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成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好一个村卫生室,继续实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原则上按照街道所辖范围规划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所辖居民在3万人以下的街道可不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毗邻社区卫生机构提供服务;所辖居民在10万人以上的街道可通过增设卫生服务站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新建社区可由所在街道范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或由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举办,业务上接受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逐步实施分级诊疗标准、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和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实现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建立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每所三级医院与1—2所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每所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2—3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县、镇两级卫生机构纵向合作,通过人才扶持、设备支持等帮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明确政府举办公共卫生的职责,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水平,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城乡居民均等享有公共卫生服务。
五是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加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度、规划、指导、监管、服务等方面的职责。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行院长负责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治理结构,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以各级各类工作人员所属专业职务职称、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系数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实行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制度。积极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逐步增加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预算投入,维护公立医院的社会公益性质。同时,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积极鼓励和支持滁州康复医院、来安家宁医院、天长天康医院等一批现有民营医疗机构上规模、上水平,通过招商引资兴办新的上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公办医疗机构为主导、公办与民营医疗机构相互补充、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
(二)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不断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优化配置农村卫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地方政府对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投入,保障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条件和标准,严格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及时调整、退出不符合要求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加强执业监管,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有效、便捷、经济。
努力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内涵建设,不断改善服务流程,全面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建立持续改善服务的长效机制。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应急救治能力。大力实施卫生支农工作,落实“双千工程”任务,努力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全面加强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巩固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继续做好结核病防治全球基金、中央财政和省补经费项目工作,努力实现结核病“五率”工作目标。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积极推广高危行为干预措施,落实对艾滋病患者的“四免一关怀”政策措施,进一步有效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传播。进一步强化计划免疫管理,保持较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力争实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五苗”接种率达到95%,流脑、乙脑疫苗等新扩大疫苗接种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85%。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症状监测,实现各级用户网络直报通过率达100%,零、缺报单位小于5%,全市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95%以上,报告及时率达95%以上,有效防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新发传染病。做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控制肠道传染病发病率。落实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推行社区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针对共同危险因素实施综合干预。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开展重点精神疾病的管理和重点人群的干预。抓好疟疾、碘缺乏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食源性疾病、环境相关疾病的防治,不断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食品安全、口腔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
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改善我市城乡整体环境卫生面貌。组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重点镇、村垃圾处理设施和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积极开展卫生创建工作。滁州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2个县城(市)达到省级卫生县城(城市)标准,50%(8个)的新农村示范镇创建省级卫生镇,40%(68个)的新农村示范村创建省级卫生村。逐步实现村庄集中供水到户,至少5个县(市)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65%,公共场所、乡镇所在地、农村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无害化卫生公厕普及率达到100%。继续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各类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病媒传播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卫生知识知晓率、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健康行为形成率等达到阶段性目标。
(四)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贯彻落实“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母婴保健工作方针。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产、儿科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市妇幼保健所2012年以前实现选址新建。规范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强化专业妇幼保健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逐步落实妇幼保健分级管理。继续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扩大免费婚检覆盖面,提高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的准入管理,全面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滁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滁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建设,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开展培训演练与评估,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以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突发事件卫生救援为重点,抓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人禽流感、鼠疫、非典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交通、消防等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处置与医疗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危害。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及时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率100%。
(六)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进一步深化基层医改成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增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到2015年,全市各区、县级市城区和县城镇,以街道所辖范围为单位,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建立起标识形象统一、结构布局合理、服务功能较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补偿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群众广泛利用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方便群众就医,合理分流病人,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加大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机构、人员、技术准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执业监管,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安全、有效、便捷、经济。建立健全以服务数量、质量、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长效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七)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大力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强化卫生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履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抓质量、抓安全、抓服务上,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以临床路径实施为重要抓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规范诊疗行为,节约医疗费用。加大临床检验的质量控制,加强临床药事管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继续优化医疗机构的服务环境和服务流程,积极推行病人门急诊预约诊疗服务,努力提高医技科室工作效率,合理有效缩短平均住院日与手术前平均住院日。有序、规范开展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对临床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能上能下机制。加强急诊、重症医学科、儿科等专科建设。全力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准备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专科能力建设,以适应重大传染病疫情综合救治的需要。立足长远,二级以上医院规范建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在现有基础上,市区扩建市传染病医院,新建市精神病医院、城东医院(招商引资)、科教园区医院(股份制),实施市二院整体搬迁。积极创造条件,新建独立的120医疗急救中心。各县(市)重点加强县(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建设,同时发展一批上规模的民营医院。
认真贯彻实施《护士条例》,稳定护理人才队伍,不断提高护士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努力改善护理服务,以满足患者护理需求为中心,突出抓好护士人力资源配置、护理服务流程改进、分级护理原则落实、护理质量与安全,努力提升护理服务和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更标准、更规范、更人性、更优质的护理服务。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法规、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医疗机构的重点部门(科室)的院感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查究问题,依法妥善处置院感事件。促进无偿献血事业持续深入发展,确保无偿献血临床供应,确保采供血质量和血液安全。
(八)持续振兴中医事业
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按时完成国家重点中医院建设任务,各县(市)按时完成中央扩大内需县级中医院项目建设任务。实现8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有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专业本科毕业生。加强中医重点学科、重点临床专科和中医特色建设,带动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全面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及各县级中医院建成功能比较完善的“治未病”中心。大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中医药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中医药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提高中医药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现有技术装备、人员和环境条件,进一步增加投入,逐步建成重点突出、分工明确、实用有效的市、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的信用环境。
在完善既有的卫生监督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的信息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卫生监督的执法能力。继续推进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动卫生执法重心下移,提高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卫生监督覆盖率。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工作制度,依法履职,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管;加强传染病和学校卫生监督;积极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强化医疗市场监管,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及计划生育“两非”行为。
(十)推进卫生事业信息化建设
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整合利用现有卫生信息系统资源,统筹推进适应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按照省里初步构建卫生信息系统基本架构、统一信息标准、保障信息安全的要求,建立市级综合信息平台和县级数据中心,并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逐步建立标准共享的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基础数据资源库,为50%的人口办理健康卡和建立符合统一标准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三级医院为每个就诊患者建立符合统一标准的全内容电子病历数据资源库;三分之二的二级医院建立符合统一标准的部分内容电子病历数据资源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卫生改革发展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将卫生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卫生改革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指导、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卫生改革发展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规划推进机制,确保规划实施效果。科学编制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确定卫生阶段性、单项性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严格重大卫生建设发展项目审查制度,规范项目准入与实施。建立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对规划执行进度进行定期督查,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的执行力。
(二)完善卫生投入保障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卫生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落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偿政策。建立并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卫生服务的机制,确保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有效落实。
调整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结构,新增卫生投入主要用于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重点支持卫生基础性重要设施、中医药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和卫生民生工程建设。加强卫生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依托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卫生资金,通过政府注入部分资本金、贴息贷款等方式,调动信贷资金和其它社会资金向重点项目倾斜,形成政府投入、贴息贷款、单位自筹、盘活存量以及社会投入等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三)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全系统岗位设置和分级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分配制度,加快建立设岗合理、分级聘用、科学考核、按岗定酬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各类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考核、投入和激励机制,建立高学历中青年技术骨干培养资助机制,为中青年卫生技术骨干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和发展空间。有计划地建设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医疗机构内设研究机构(技术中心),努力实现培养和学科发展的双赢。
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每年抽样检查的项目数量不低于审批数量的10%。制定并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划》,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指导和支持各县(市、区)选拔和培养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村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技术骨干。鼓励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个学历层次,逐步减少中专在学历结构中心的比例。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与职称、工资晋升挂钩,不断提高技术能力和水平。加大卫生技术引进合作交流的力度。
(四)转变卫生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卫生管理职能,突出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在规划、准入、监管等方面的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卫生宏观调控和全行业管理。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加大卫生法制教育与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卫生行政问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进一步下放事权,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医疗卫生业务技术服务、管理和评价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卫生行政管理效能。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促进事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卫生服务效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营造卫生和谐发展氛围。加强卫生系统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行风建设,以卫生文化引领卫生事业发展。大力倡导卫生人文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新时期卫生发展的核心理念,增强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激发推动事业发展、服务人民健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努力争取加快卫生发展、增进群众健康的支持政策,创造卫生改革发展的良好政策条件和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大卫生发展理念、健康科学知识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巩固和发展全社会支持卫生发展、重视群众健康、关爱医护人员的良好局面。
附件:滁州市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一览表
附件:
滁州市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规划级别
占地面积
建设性质
所有制形式
地址(选址)
1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部)
三级
31206平方米
已建
全民
鼓楼街忠佑巷12号
2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
1178平方米
已建
全民
环城路16号
3
滁州市传染病医院(市一院城东新区分院)
33660平方米
已建
全民
工业园上海路与南京路交叉口
4
滁州市精神病医院(设在市一院内)
2500平方米
在建
全民
工业园上海路与南京路交叉口
5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清流路分院
2484平方米
已建
全民
清流路503号
6
滁州市急救中心
市级
2500平方米
规划拟由清流路分院改建
全民
清流路503号
7
滁州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科教园区医院)
二级
8658平方米
规划待建
全民
滁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内
8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滁州市肿瘤医院
二级
38155平方米
已建
全民
双拥西路121号
9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场门诊部
1516平方米
已建
全民
南谯北路960号
10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区
9636平方米
已建
全民
琅琊古道119号
11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
三级
70035平方米
在建
全民
醉翁路与永乐路交叉口西北侧
12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级
43355平方米
已建
全民
会峰路100号
13
滁州市眼科医院
一级
994平方米
已建
股份制
南谯北路496号
14
滁州市口腔医院
一级
已建
股份制
南谯北路496号
15
滁州市康复中心医院
一级
800平方米
已建
股份制
双拥西路138号
16
滁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市级
6890平方米
已建
全民
会峰路101号
17
滁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级
已建
全民
18
滁州中心血站
市级
已建
全民
19
滁州市妇幼保健所
市级
2000平方米
已建并规划择址新建
全民
琅琊东路229号
20
滁州市医学情报所、滁州市鉴定办、市保健办
市级
500平方米
已建
全民
琅琊东路296号
21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医院
二级
19980平方米
规划待建
全民
金山路
22
琅琊区疾控中心
县级
5000平方米
规划待建
全民
金山路
23
琅琊区妇保所
县级
5000平方米
规划待建
全民
金山路
24
琅琊区卫生监督所
县级
5000平方米
规划待建
全民
金山路
25
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南谯区人民医院
一级
2000平方米
已建
全民
紫薇北路1235号
26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医院乌衣新院区
二级
86710平方米
在建
全民
乌衣镇柯湖村江淮路与法乌路交界处
27
南谯区疾控中心
县级
9990平方米
在建
全民
南谯政务新区内
28
南谯区妇保所
县级
6660平方米
规划待建
全民
南谯政务新区内
29
南谯区卫生监督所
县级
6660平方米
在建
全民
南谯政务新区内
30
滁州市康复医院
二级
租房
已建
民营
琅琊东路312号
31
滁州市城东医院
二级
43290平方米
在建
股份制
经二路与纬四路交叉口西南侧
32
滁州市爱德医院
一级
租房
已建
民营
来安路143号
33
滁州市协和医院
一级
租房
已建
民营
天长路198号
34
滁州市台联医院
一级
租房
已建
民营
滁定路3号
35
滁州市仁爱医院
二级
6600平方米
已建
民营
菱溪路20号
36
滁州市银花医院
一级
800平方米
已建
民营
湖心东路176号
37
清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已建
全民
丰乐南路(原清流医院)
38
扬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拆建
全民
扬子路(原扬子医院)
39
东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已建
全民
遵阳街
40
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已建
全民
丰乐北路(原琅琊医院)
41
琅琊政务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规划待建
全民
琅琊区政务新区内
42
龙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已建
全民
花亭路(新建小区)
43
西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已建
全民
滁定路(原城郊医院)
44
大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已建
全民
滁水路(原大王卫生院)
45
琅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已建
全民
建设路(原八一一医院)
46
新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规划待建
全民
腰铺镇高铁新站北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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