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淮南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淮南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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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淮南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大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综合构建和完善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就业、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框架;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督导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房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总工会、国家统计局淮南调查队、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淮南银监分局等共2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局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市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附件:淮南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淮南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杨杰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洪涛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汤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康武市编办副主任
张向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晓斌市教育局工会主席
管玉生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琳娜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道荣市人社局副局长
黄涛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张才俊市农委副主任
许文武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陈安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姚保斌市信访局副局长
刘传耀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陶保华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
万宇雷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学亮市房管局副局长
顾承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楚新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李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丽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军国家统计局淮南调查队纪检组长
顾莱葆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陈家敏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焱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纪委书记
李亚淮南银监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行成员职责,不再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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