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应急值守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府办秘〔2013〕64号
颁布日期:2013-09-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应急值守有关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二十届中国豆腐文化节将于9月15日开幕,又逢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假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肃值班工作纪律,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工作交接有记录、无空档,严禁出现脱岗、缺岗现象。

二、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其他重要敏感信息,遇有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按规定书面报告,并及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对节假日期间出现的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等情况,将予以通报。

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加强对城市燃气、供电、化工、建筑等企业,客运车辆、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油库、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部位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和消除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

四、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量大,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期。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对各类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疲劳驾驶、超速驾驶,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加强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严查严纠各类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五、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应急值守工作进行自查,确保落实到位。市政府应急办将不定时对各单位的应急值守工作进行抽查。对应急值守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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