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马政办〔2010〕101号
颁布日期:2010-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工作的通知

马政办〔2010〕101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对于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建设,更好地完善全市金融体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为做好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20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5家。

二、受理审批部门。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由市政府金融办受理初审,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由市政府金融办受理审批;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由市政府金融办受理初审,报省政府金融办审批。

三、审批程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均需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其中小额贷款公司和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筹建和开业,均由省政府金融办审批。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市政府金融办收到完整的筹建申报材料后,经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会审合格后,由市政府金融办批准筹建;融资性担保公司筹建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市政府金融办报送开业申请材料,经市政府金融办审查合格后,由市政府金融办批准开业。

四、有关要求。县区、开发区、新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挖掘辖区内企业潜力和招商引资并重,强力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工作。要在年底前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报市政府金融办,并于每月5日前向市政府金融办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将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由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务督查和目标办组织,每2个月进行定期督查。

附件: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目标任务

分解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

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一、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任务分解表

现有数量

正在审批中数量

2011年发展目标

当涂县

1

0

3家

花山区

1

0

3家

雨山区

1

1

3家

金家庄区

0

1

3家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0

0

2家

慈湖经济开发区

0

0

2家

滨江新区

0

0

1家

秀山新区

0

0

1家

示范园区

0

0

2家

合计

3

2

20家

二、2011年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目标计划表任务分解表

现有数量

正在审批中数量

2011年发展目标

当涂县

2

1

4家

花山区

2

0

2家

雨山区

3

0

2家

金家庄区

1

0

2家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2

0

1家

慈湖经济开发区

2

0

1家

滨江新区

0

0

1家

秀山新区

0

0

1家

示范园区

1

0

1家

合计

13

1

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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