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2〕25号
颁布日期:2012-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意见

铜政办〔2012〕2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促进发展为前提,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探索社会组织管理新体制,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努力发挥社会组织在铜陵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主要目标,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初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一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健全财政、税收等配套扶持政策,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加大培育发展力度,重点扶持发展慈善、养老、助残等公益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领域兴办各类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拓展公共服务的能力;四是推进政社分开,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五是加强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监督机制和科学有效的评估制度。

二、创新登记改革,加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三)试行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工商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体制改革,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凡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分别由民政部门直接受理登记,并履行管理职能。由业务主管单位调整为业务指导单位的,要继续加强行业管理,发挥政策指导、监督作用,提供良好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要依法登记,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四)加快政社分开步伐。在行业协会中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逐步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分开。现职公务员原则上不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一般只吸收企业会员,秘书长可通过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行业协会使用的国有资产要明确产权归属,按有关规定划归行业协会使用和管理,保持行业协会的中立和独立,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

(五)深化登记制度改革。对社会组织实行分类登记管理,降低登记门槛,放宽准入条件,缩短登记时限,为社会组织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加快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发建立网上审批、网上年检、网上报表等网络办公系统,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登记管理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行业协会中突破“一业一会”登记模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在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领域成立社会组织,此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并由民政部门履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

三、创新管理机制,扶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六)建立社会组织孵化机制。探索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筹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引入“企业孵化器”理念,对有发展潜力的社会组织进行专业化、多层次培育,促成其转化为专业性强、运作规范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在政府主导下,利用社会资源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积极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以萌芽期和初创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为重点,提供注册协助、组织规划、项目管理、教育培训、能力评估等一系列服务,帮助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内部治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建设等。

(七)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对公益性、慈善性等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重点扶持,细化服务购买流程,强化项目评估。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审核后支付费用,或采取“政府承担、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契约方式进行。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费用,列入部门年度预算。

(八)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对各类社会组织进行评估,指导社会组织加强内部治理,健全自律运行机制。通过对社会组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估,不断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建立社会组织诚信档案,将社会组织信息动态情况记录、社会评价、诚信公示、失信惩戒以及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和遵纪守法等情况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的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

(九)建立社会组织激励机制。探索设立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成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促进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通过从福利彩票公益金提取和财政每年专项经费划拨的方式筹集经费。专项资金将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公益项目。通过专项发展资金,在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面向社会组织(含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创投活动;通过广泛征集、专家评选,确定优秀公益服务项目并予以经费资助。落实国家关于公益性捐赠、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减免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市政府或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三年对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实施分类指导,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发展

(十)优化发展各类社会团体。积极培育一批机制健全、社会公信力强、有广泛代表性或较强影响力的社团组织。从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求和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出发,大力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组织,鼓励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团,特别是积极促进以志愿服务、慈善公益、老龄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联合性、专业性社团组织发展;以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着力提高行业协会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坚持公平竞争原则,突出行业代表性,扩大行业覆盖率。

(十一)加快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针对当前民办非企业单位数量较少、规模不大、发展不够均衡、社会认可度不高的状况,加快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福利慈善、生态环保、社区服务等领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逐步形成民办社会事业和公办社会事业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格局,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十二)重点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社区事务、文体活动、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社会组织,提升社区自治水平和社区服务品质。出台《铜陵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和备案“双轨并行”的管理模式,简化登记手续,放宽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条件。对社区社会组织实施“枢纽式”管理服务,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示范建设活动。大力扶持文体、维权、服务、社会救助等各类社区社会组织,逐步承接剥离的部分政府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五、实行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自身发展

(十三)社会组织建立自律自治机制。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议事、选举、机构、财务、人事等各项制度,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规范标准考核、财务审计监督等制度。要始终把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建设作为根本,不断强化社会组织的责任意识,着力提高项目运作、策划组织、协调服务等方面能力,树立品牌意识,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通过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理事会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推行管理层专业化、职业化。

(十四)社会组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推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等予以规范,确保社会组织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有效、服务到位、信用良好。

(十五)社会组织建立队伍保障机制。推进社会组织专业队伍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保障机制。制定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实行专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培养、引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组织还应结合自身实际,吸引和团结广大志愿者,建立一支乐于奉献的志愿者队伍。

六、建立党组织,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快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的步伐,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需建立党组织,通过建立独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派驻指导员等方式,不断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登记管理机关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和年检内容,引导社会组织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

(十七)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发展工作。各级政府要将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每年定期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支持并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工作。

(十八)加强社会组织的舆论宣传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组织发展中的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为社会组织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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