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9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9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芜政办〔2009〕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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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9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芜政办〔2009〕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2009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2009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市政府纠风办二OO九年五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严格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和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落实政府监管责任
积极推进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强化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消费环节的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安全监管的稽查工作,建立风险监控、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原辅料管理,严控过程质量,严查安全风险。
(三)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
积极推进我市“无红包医院”创建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加强对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工作。依法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四)加大治理公(水)路“三乱”工作力度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做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后的稳定工作。强化源头治超,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行为。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加强对我市区域内长江、内河水路“三乱”的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公(水)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五)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以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为工作重点,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集中整治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的行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六)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运作程序,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行为,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提取使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逐步建立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长效监督机制,确保基金、资金的安全。
(七)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切实加强高中阶段和市属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用的管理。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八)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做好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继续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继续巩固减轻企业负担等专项治理成果,防止负担反弹。
(九)继续做好政风评议和政风行风舆论监督栏目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政风评议活动,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从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改进评议方法,完善评价体系。着力推进我市政风行风舆论监督栏目工作,以“政风行风在线”为主线,创新完善“政风行风在线”栏目的播出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促进相关媒体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舆论监督,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和从业人员增强宗旨观念和纪律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使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得到加强。
二、2009年纠风工作的职责分工
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城乡建委、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人口计生委、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工商局、环保局、交通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配合。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监察局、农委、财政局等部门配合。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劳动保障局、质监局、物价局、监察局、纠风办等部门配合。
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由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公安局、林业局、农委、水务局、物价局、监察局等部门配合。
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工作,由市经委牵头,市民政局、人事局、审计局、工商局、地税局、物价局、纠风办等部门配合;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工作,由市司法局、财政局、国土局、城乡建委牵头,市民政局、物价局、审计局、工商局、地税局、纠风办等部门配合。
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的监管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城乡建委、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农委、地税局、银监局、人民银行芜湖中心支行、监察局等部门配合。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农委、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配合。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由市纠风办、监察局牵头,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物价局、卫生局、交通局、城乡建委、信息办、商务局等部门及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等行业配合。
政风评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责任,不断适应当前纠风工作的新要求,增强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纠风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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