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萧濉新河符离闸提闸放水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萧濉新河符离闸提闸放水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进入汛期以来,我市晴热少雨,新汴河中下游水位较低,旱情严重,对生产生活用水带来不利影响。为有效缓解旱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萧濉新河符离闸提闸放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提闸放水将对沿河水产养殖业造成影响,埇桥区政府、市高新区要迅速制定应急预案,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养殖户规避风险,安排专人对沿河水产养殖情况进行巡查,做到灾情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理。同时要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放水期间安全和社会工作。

二、鉴于提闸放水将对符离闸上游周边地区用水抗旱工作带来影响,埇桥区政府要引导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对提闸放水带来的诸多不便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放水工作,确保放水顺利完成。

三、市环保局要对提闸放水后的水质做好监测,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告知相关部门。

四、市水利局要在开闸放水前通知埇桥区政府和市高新区,开闸放水操作中,要严格按照小流量、小开启的原则,尽量降低对下游水质污染程度。

五、市水利局要拟定赔偿预案,开闸放水后,如造成水产养殖户经济受损,应迅速协调相关单位予以相应赔偿。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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