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工业企业“降成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文号:龙政综〔2016〕28号
颁布日期:2016-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工业企业“降成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综〔201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岩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

《龙岩市开展工业企业“降成本”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开展工业企业“降成本”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工业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挑战,针对工业企业成本上升、增长乏力等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工业企业“降成本”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元月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2年的工业企业“降成本”活动。活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优化服务为抓手,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促进工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创新型转变,推动工业经济稳定持续增长,切实为“十三五”打造龙岩产业升级版开好局、起好步。

二、重点内容

(一)增强企业内生动力降成本

1.用好“管理提升”专项资金,举办10期工业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公益性培训班,做好企业管理咨询诊断项目对接,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推进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管理组织、管理模式、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创新。举办2-3场管理创新典型经验现场交流会,推广企业管理创新先进典型经验。在重点行业做好“能效对标”工作,争创行业管理标兵,促进企业节能降耗。鼓励企业大力实施“互联网+”战略,提高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2.引导企业强化基础管理,重点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从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控制成本;加强技术创新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效;加强目标成本管理,完善生产成本控制体系;加强现代营销管理,不断降低销售成本。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3.加强对企业人才培养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新能源等领域的人才纳入龙岩市“才智龙岩”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强化高端人才的配套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先进制造业实用人才培训提升工程,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人才培训计划,培育工业亟需的技能人才、管理人才与复合型人才。做好推荐省、市级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工作,培育一批现代企业家队伍。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4.引导企业创新投融资体制。打破传统的一股独大的投资经营体制,鼓励企业以项目公司制构建项目多元投资主体,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资体制机制,降低企业投资风险,提高项目投资的科学决策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二)强化企业减负降成本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全面推行“三张清单”制度。推进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简化企业各种证照年检年审手续,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审批一律取消。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6.向社会公布企业税收目录清单和税收优惠目录清单,严禁向企业重复征税、征过头税、提前征税。全面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小微企业税费优惠等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涉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当地财政、就业等贡献大、生产经营正常的工业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各县(市、区)统筹用于支持当地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等支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三)优惠企业用电降成本

7.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闽政〔2015〕25号)企业增产增效的用电奖励政策,贯彻国家、省有关电力直接交易政策,推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进行电量交易,提高直接交易电量。抓好省级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调峰生产奖励和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等用电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落实好省里铁合金行业继续实行弃水期电价政策。做好省级龙头企业、高成长型企业推荐工作,争取2016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10家左右。2016年一季度,对水泥企业生产用电增量部分、硅铁企业生产用电给予每千瓦时0.1元的电价补贴,补贴金额由市财政和所在县财政各承担50%,市财政补贴总额分别控制在300万元、400万元以内。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降成本

8.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产业转型升级资金需求,用好增量信贷规模;对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困难的企业,切实做到不抽贷、不压贷、借新还旧、及时转贷,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充分发挥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企业增信资金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扩面的工作,帮助一批产品有市场但担保物不足、贷款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增信融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银监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9.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支持企业融资政策,从培育后备企业,完善服务机制,加大奖励等措施,鼓励支持企业抢抓资本市场新机遇,强化主板、新三板、科创板上市和企业发债等工作,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源,鼓励通过定向增发等途径,促进上市企业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10.落实《龙岩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还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市、区)、经开区要积极作为,根据本辖区企业对应急周转金的需求情况,及时提高还贷应急资金规模,新罗区、上杭县应急周转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其它县(市、区)、经开区不低于5000万元。进一步完善还贷应急资金运作机制,切实为还贷有困难企业提供及时、便捷、有效的资金周转服务,积极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的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银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11.深化政银企担合作,举办政银企担合作对接会,提高担保基金放大倍数,落实好市政府支持银担合作的风险补偿政策,完善银担风险共担合作机制。推动长汀县、漳平市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尽快运营,促其通过增资扩股等途径,将担保基金规模提高至1亿元以上,提高承保能力。新罗区、上杭县政府主导性担保公司应将担保基金规模分别提高至2亿元以上。出台政府主导融资担保机构管理办法,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提高担保代偿容忍度,调动政府主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性,争取2016年全市融资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额突破100亿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龙岩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12.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公司,引导制造业龙头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子公司,推广融资租赁服务模式,鼓励市内外融资租赁公司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机器换工”等设备更新提供融资服务,减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成本,落实好省出台的按不超过当年新增融资租赁合同额的5‰比例补偿租赁公司的政策。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五)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降成本

13.认真落实好省、市支持企业网上销售、省外招标项目中标等奖励政策的基础上,为加大企业开拓省外市场支持力度,决定对(龙政综〔2015〕1号)文件中有关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企业奖励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奖励政策为:对参与省外招标项目单个中标合同300~600万元的企业,按每个合同金额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8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14.鼓励企业采购地产品和参展会,对我市终端用户采购市内单件价格10万元、总量200万元以上大型环保机械、运输机械、工程机械产品的,按总价格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市经信委确认同意,企业自行参加国内重要展会和召开面向国内外客户的国内产品订货会的,对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以内的奖励。

15.继续开展“手拉手”活动,举办光电行业上下游企业、电力供需企业、水泥行业企业等“手拉手”活动,助力企业抱团发展、开拓市场。扶持地产品销售,凡涉及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政府采购或重点项目建设,原则上应该采购、使用本市产品。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三大集团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16.做好“民品参军”工作,全力推进军民融合“四证”办理,帮助更多民企争取加入军队物资供应商库,帮助协调已入库企业承接部队订单拓市场。2016年计划举办两场对接会:民参军产品采购培训对接会,即部队后勤保障部门与我市企业在后勤保障物资采购方面的对接会;军转民技术成果对接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六)强化要素保障降成本

17.优先确保全市实施的20个工业重中之重项目;80个工业重点技改项目;186个新增长点项目,林地、土地、环保等指标。做好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水、电、煤、气、运等生产要素的保障供给,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军民融合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煤管局、国网龙岩供电公司、龙岩车务段、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水务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七)推进供给侧改革降成本

18.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深入实施“产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行动方案,做优做强机械、有色金属主导产业,推进打造专用车之城、中国绿色矿都工作,改造提升烟草、能源精化、纺织、建材、不锈钢及特钢、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培育发展光电与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的有效供给。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19.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措施的通知》,在积极争取省政府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有关税费、土地、金融、补助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传统产业及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对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予以补助,获得省补助的省级重大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按省补助额的50%予以配套补助,单个项目配套补助不高于150万元;未获得省补助但并购资金超2000万元的市级重大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按其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实际支出的5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高于15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八)强化优惠政策落实降成本

20.对各级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梳理,汇编成小册子,开展进企业送政策、解难题活动。同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平台作用,利用培训、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解读优惠政策,使优惠政策真正进企业、人人知晓。并做好下拨资金的跟踪落实工作,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及时足额兑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21.成立工业企业“降成本”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经信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挂靠市经信委,具体负责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经开区也应参照市里的做法,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把活动引向深入并取得实际成效。

22.实行挂钩帮扶机制。结合“进企业、摸实情、解难题、促发展”活动,把“降成本”作为2016年挂钩帮扶企业的重要内容。市领导挂钩省级龙头企业,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挂钩市级龙头企业,各县(市、区)、龙岩经开区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安排科级以上干部挂钩所辖区域的重点企业,挂钩领导主要是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降成本、稳增长中的实际问题。

23.开展活动期间,各级要加强跟踪督促,认真组织开展活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对开展活动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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