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实行“两证齐办”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龙政办〔2010〕10号
颁布日期:2010-0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实行“两证齐办”的通知

龙政办〔2010〕10号

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就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实行“两证齐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证齐办”的主要内容:

1、企业、单位、个人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两证齐办”:将原来须先办理房产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承诺5个工作日),而后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利证书(承诺5个工作日),累计需10个工作日的办理方式,改为“两证同时受理,同步办理,同期出证”,合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2、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两证齐办”:将原来个人房地产转让须先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承诺20个工作日),而后办理土地证变更登记(承诺20个工作日),累计需40个工作日,改为“两证同时受理,同步办理,同期取证”,合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两证齐办”的操作规程

企业、个人房产、土地抵押他项权证办理和个人房、地产转让变更登记“两证齐办”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新罗区地税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向社会公告。

三、“两证齐办”实行时间

本项改革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试行,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实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首届籽瓜节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