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气象现代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气象现代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天政办发〔2015〕72号 |
|---|---|
| 颁布日期:2015-06-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气象现代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5〕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天政发〔2014〕10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气象现代化考核评价工作,市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天水市气象现代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天水市气象现代化
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天政发〔2014〕10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现代化工作的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稳步提升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天水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治化为主线,坚持现代化进程评价和水平评价相结合,考核指标与奋斗目标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融合,以可检测、可考核、可比较的客观量化数据为基础,建立健全导向明确、指标科学的气象现代化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全市气象现代化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基本原则
导向性。准确把握实现气象现代化的本质内涵,有效引导和激励各有关单位把工作重点放到强化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社会管理职能、提升气象业务和服务能力的实践上来。
前瞻性。着眼于落实市政府《意见》确立的气象事业发展目标,着眼于适应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和构建公共服务新常态,力求指标体系更具天水特征和现实意义。
操作性。坚持以推动工作为目的,充分考虑指标的代表性、动态性和连续性,使指标可采集、可量化、可监测、可对比,力争重点突出、简便易行。
公认性。符合社会各界对气象事业发展预期,反映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和对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果的满意程度,体现气象科技和行业发展规律。
三、指标体系
考核评价内容包括防灾减灾、气象服务、预报预警、气象观测、社会管理、保障支撑等气象工作。共有7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34项三级指标,涵盖气象工作的主要方面,指标权重总分为100分。
防灾减灾指标通过测算政府相关部门气象应急联动机制的完善程度,以及基层气象防灾组织体系健全程度,评价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水平。
气象服务指标通过计算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面积,评价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为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服务能力;通过直通式气象服务覆盖率,评价气象为农服务能力;通过专业气象服务的成熟度,评价气象服务专业化程度。
预报预警指标通过采集社会最为关注的24小时晴雨、温度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气象灾害预警提前量,评价气象预报业务的整体水平;通过统计预报产品的空间、时间分辨率和预报时效,评价推进现代天气业务的发展成果。
气象观测指标通过对气象观测站网的先进性的评估,评价综合观测系统的自动化和完善程度。通过探测环境保护程度评分,有效保护基层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
保障支撑指标通过对人才、科技、财政、社会管理等四个方面保障支撑能力的评估,评价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台站建设指标通过用基层气象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反映基层气象部门的协调发展水平。
社会评价指标通过对政府、气象敏感行业、城乡居民的问卷调查,综合评价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和效益。
本指标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修订。
四、指标评分
采用百分比,对各指标项目进行测算评分。各指标达到目标值的,得相应权重分。各指标根据赋予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达到90分以上,即为达标。
五、考核方法
考核评价工作在天水市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评价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相关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气象现代化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测评全市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综合得分,并上报市政府及甘肃省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考核评价情况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附件:1.天水市气象现代化考核指标
2.天水市气象现代化考核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附件1:略
附件2
天水市气象现代化考核指标解释
及计算方法
(一)防灾减灾
1.组织机构与队伍健全度,反映全市各级气象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和基层防灾减灾队伍的建设情况。
(1)气象灾害防御机构健全度,评分方法:已组建气象灾害防御机构的县数量/设有气象主管机构的县数量×100%。
(2)乡镇(街道)气象协理员配置到位率,评分方法:有气象协理员的乡镇(街道)数量/所有乡镇(街道)数量×100%。
(3)行政村(社区)气象信息员配置到位率,评分方法:有气象信息员的行政村(社区)数量/行政村(社区)总数×100%。
2.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度,指通过统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部门联动机制等,评价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的完善情况。
(1)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备率,评分方法:已制定应急预案的县级以上政府机构数量/县级以上政府机构总数×100%。
(2)气象应急联动部门衔接率,指根据天水市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建立了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的部门单位。评分方法:联动部门中已制定应急联动工作规程的部门数量/应急预案中明确的应急联动部门总数×100%。
(3)联动部门信息双向共享率,指天水市重大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包含的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教育、旅游、通信、电力等相关政府部门实现信息双向共享,实现共享的标准为具有稳定可靠的双向共享手段和工作机制。评分方法:实现双向共享的部门数量/应共享的部门数量×100%。
3.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指通过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能力。
(1)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评分方法:气象预警信息的覆盖面积/行政区域面积×100%。
(2)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完备率,评分方法:已实现发布气象预警信息的渠道数量/社会公共媒体与专业发布系统数量×100%。
(二)气象服务
4.服务地方发展能力,指通过科技手段实现人工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有效利用气候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水平。
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最大影响面积,评分方法:地面人影作业最大影响面积/行政区域面积×100%。
5.专业气象服务能力,通过计算专业气象服务成熟度来评价气象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服务需求,开展针对性专业气象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评分方法:,K大于100%时,取值100%。其中n为气象敏感经济行业总数,在农业、交通、水利或环境等不少于5个气象敏感行业进行评价,即n≥5。Ki为某个行业与气象保障服务关系的紧密程度,公式如下:
其中Ki1为是否与该行业的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建立服务机制(签订协议、合作机构、服务组织),建立为1,否则为0;
Ki2为是否建立相关的服务指标,建立为1,否则为0;
Ki3为是否提供经常性服务产品,提供为1,否则为0。
Ki4为是否建立相关的业务或科研团队,建立为1,否则为0。
Ki5为是否有成熟的业务系统,有为1,否则为0。
6.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反映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直通式气象服务的能力。评分方法:(已开展直通式服务的服务对象数/全市应开展直通式服务的对象数总数据)×100%。
(三)预报预警
7.气象预报准确率,主要选取与经济社会活动关系密切的、民众最为关注的预报要素进行评分。包括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24小时气温预报准确率、月降水预测准确率、月气温预测准确率。评分均采用近3年平均值,并以2011—2013年平均值作为比较基数。其中24小时气温预报准确率取最低、最高气温预报准确率平均值。
8.灾害性天气预警能力,指通过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和提前时间的统计,评价突发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水平。
(1)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综合反映暴雨(雪)、寒潮、强对流、沙尘暴、霜冻、大风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
1灾害性天气预警整体准确率=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之和/灾害性天气种类数量。
2单个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预警与实况符合的次数/(预警与实况符合的次数+空报的次数)。
(2)气象灾害预警提前时间,指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的时间提前量,有利于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尽早采取防范措施,减轻或减免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提前时间越长,效果越好。气象灾害预警提前时间=预警发布时间—气象灾害性天气发生时间。
(四)气象观测
9.观测自动化率,指实现云、能见度、天气现象和固态降水、日照等要素自动观测的程度。评分方法:已实现自动观测台站/全市台站数量×100%。
10.观测站网覆盖率,指全市乡镇自动观测站网覆盖程度。评分方法:已建设观测站乡镇/所有乡镇数×100%。
11.雷达探测覆盖面,指通过新一代天气雷达项目建设,气象雷达的有效探测覆盖范围。评分方法:气象雷达监测面积/全市国土面积×100%。
12.观测环境保护,指地面气象台站获取准确并具有代表性的气象资料的能力。评分方法:观测环境保护综合评分(全市平均分)参照中国气象局地面气象台站观测环境评分方法计算。
(五)保障支撑
13.人才队伍建设,指全市气象部门人才总体素质程度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评分方法:全市本科以上人员比例达到80%;气象学及相关专业人员比例达到60%;高级职称人员比例占16.5%,0/1指标。
14.科技创新能力,指通过气象科技成果应用水平(M1)、气象科技研发能力(M2)和气象科技投入(M3),综合评价气象科技对业务的贡献程度(M)。
M1、M2、M3大于1时,均取值为1。
15.财政保障能力,是指为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可持续发展,地方和中央财政投入情况。评分方法:地方和中央财政投入比率达到或超过2:3,0/1指标。
16.社会管理职能,指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提升气象事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1)气象行政许可便利性程度,反映气象部门在气象事务管理中为管理对象提供的事务办理的便捷程度。评分方法:气象行政许可工作已进驻当地行政审批大厅或政务大厅的县/所有县数量×100%。
(2)气候可行性论证覆盖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覆盖范围。评分方法: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数量/应进行论证的项目数量×100%。
(3)重点领域防雷检测覆盖率,指根据《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相关规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建(构)筑物,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计算机网络,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电力设施以及公共场所等安装防雷装置,并进行检测的覆盖范围。评分方法:已检测数量/应检查数量×100%。
(六)台站建设
17.基层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评分方法:依据《中国气象局基层气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标意见》评分,达标台站数量提高20%,0/1指标。
(七)社会评价
18.气象服务满意度
(1)气象服务政府满意度,指市县党委政府部门对本级气象部门工作的认可程度。评分方法:0/1指标。
(2)气象服务行业满意度,指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教育、旅游、通信、电力、民航等部门对气象部门工作的认可程度。评分方法:计算各部门认可程度平均值,0/1指标。
(3)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指公众对于气象服务满意程度的度量指标。评分方法:具体得分由气象部门委托专业调查机构统计计算,0/1指标。
19.气象知识普及程度,指公众对气象科学知识和气象防灾知识的了解程度。评分方法:具体得分由气象部门委托专业调查机构统计计算,0/1指标。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