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

张政发〔2015〕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在张有关单位:

近年来,据监测我市动物间鼠疫疫情持续流行,加之周边市区屡次发生人间鼠疫疫情,对全市鼠疫防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鼠疫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我市是以喜玛拉雅旱獭为主要宿主的鼠疫自然疫源地。疫源地面积大,东西方向地域间距长,防控难度大,已成为全国、全省鼠疫防控的重点地区,做好鼠防工作是全市公共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鼠疫的危害性和鼠疫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属地管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科学防控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鼠疫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认真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统一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防控工作,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鼠疫防控工作。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鼠疫防控规划,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强化防控措施。要切实加强鼠疫防治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健全防控体系,提高预防控制能力,严防人间鼠疫发生与传播。

鼠疫防控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密切合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市县(区)卫生部门要制定鼠疫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鼠疫应急防控措施,组织开展动物间鼠疫日常监测工作,对人间鼠疫防控工作做出全面评估和预警,并根据鼠疫防控工作需要,及时向政府提出防控建议;发展改革部门要合理规划鼠疫监测点和检疫卡建设,列项支持疫区防控疫情所需的物资储备;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并及时拨付鼠疫防控经费,落实鼠防工作人员补助;人社部门要制定并落实鼠防工作人员职称晋升优惠政策;公安部门要加强鼠疫自然疫源地的务工和经商人员摸底建档及管理工作,发生人间鼠疫疫情时,做好鼠疫疫区封锁、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安监部门要对进入疫源地工作的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施工人员鼠防意识,做好相关防护培训;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交通卫生检疫;农牧部门要做好自然疫源地家畜的鼠疫动物病防疫;林业部门要做好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的监测,协助做好疫情发生地的隔离工作;商务部门要切实落实疫情处置期间疫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责任;食药监、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旱獭等鼠疫宿主动物及其制品的单位或个人;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鼠疫患者提供医疗、生活救助;工信部门要组织和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疫情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确保疫区通信畅通;文化广电部门要深入开展鼠疫防控知识宣传,做好疫情处置的宣传报道,提高居民防范意识;旅游部门要加强对赴疫源地及邻近区域旅游人员的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在校学生的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环保、电力、科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和鼠疫应急处置的需要,协助做好鼠疫防控各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鼠疫防控措施

(一)切实做好人间鼠疫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人间鼠疫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完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修订应急预案,强化工作责任,组建精练高效的鼠疫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加强技能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提高鼠疫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发现人间鼠疫或疑似人间鼠疫疫情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鼠疫防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隔离防控措施,实施疫区封锁。同时,全面做好鼠疫患者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隔离、疫区处置等各项工作,全力防范疫情扩散,减轻社会危害。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鼠疫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对疫源地内居民和沿山周边群众开展全员宣传教育,普及鼠疫防控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鼠疫疫源地内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开工时,必须开展卫生学评价,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签订《鼠疫防控责任书》,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各级卫生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员鼠疫防治知识培训,切实增强鼠疫防控意识,提高鼠疫报告、诊断、治疗、处置水平。

(三)不断提高检验监测预警能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及时补充更新检测设备,配备鼠防检测专业人员,加大实验室检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鼠疫实验室检测质量和快速检测能力。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分析疫源地疫情传播机制,评价动物间疫情对人群的危害,为鼠疫防控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强人间鼠疫多发县(区)动物间疫情监测,积极开展鼠疫不明区域疫源性调查,充分掌握疫情动态,科学评估疫情趋势,开展人间疫情预测预警。

(四)严厉打击猎捕贩运销售旱獭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各县(区)要加强鼠疫疫源地区交通检疫卡口站点建设,开展综合执法,对来自疫源地的各类交通工具、车载物资及乘运人员严格实施交通卫生检疫。要严格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禁止猎捕贩运销售旱獭活动的通告》要求,不断完善公安、农牧、林业、工商、食药监、卫生、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间协查打击猎捕贩运销售旱獭及制品的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猎捕贩运销售旱獭及制品的违法行为。

(五)积极开展保护性灭獭灭蚤。发现动物间鼠疫疫情,当地政府要适时组织有关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动物间疫情流行和扩散。在人口稠密、经济开发、交通枢纽和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要根据獭(鼠)密度和动物疫情流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保护性灭獭灭蚤工作,通过减少旱獭密度,降低和缩小动物间鼠疫流行的强度和范围。

(六)强化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域间、部门间鼠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特别是加强与我市毗邻地区的联防联控工作,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和防控进展,共同会商防控形势,优化防控方案,实现联防联控,严防人间鼠疫在区域间的传播和流行。

三、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提高鼠疫防控工作水平

(一)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鼠疫防控工作需要,增加鼠防专业人员编制,并采取多种途径培养鼠防专业技术人员,疫区县要确定不少于4—6人的鼠防专业队伍,解决鼠防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要建立鼠疫疫情处置表彰机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高鼠防人员待遇,落实鼠疫检验和野外工作人员津补贴,调动鼠防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鼠疫防控队伍稳定。

(二)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将鼠防专项经费列入预算,不断加大投入,足额落实鼠疫防控、疫情应急处置及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确保鼠疫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鼠防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做好应对重大疫情的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要建立疫情物资统一调拔制度,发生鼠疫疫情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及时调拨储备物资。对短时效和过期物品要及时更换,确保应急物资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四)加强督查与评估工作。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将鼠疫防控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政绩考核范围,建立严格的督导与评估机制,每年对乡镇(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鼠疫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和通报。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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