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线实时移交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江府办函[2011]105号
颁布日期:2011-05-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印发江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线实时移交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1]105号

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线实时移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档案局(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江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线实时移交方案

为整合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资源,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利用效率,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移送,加强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建设,更好地为民服务,制定本方案。

以江门市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为依托,江门市政务交流平台为补充,各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应用单位通过该系统,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时移交给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各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门市电子公文交换暂行办法》(江府办[2008]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江府办[2009]19号)等规定和要求,制定完善和落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和移交制度,及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各单位还需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行在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将按季度对各单位移交政府信息的情况进行通报。

一、移交单位

江门市政府组成部门,以及其他负有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单位(详见附件)。

二、移交范围

以上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并经本单位界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属于移交范围:

(一)本单位颁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机关联合颁发的)属主动公开的各种正式文件和具有保存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属主动公开的其他文件。

(二)本单位编辑的属主动公开的报刊、书籍、资料汇编、办事指南和业务小册子等。

三、移交时间

各单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颁发和交换的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1年5月21日起形成的由形成单位在发(成)文后5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移交完毕。

2011年1月1日至5月20日形成的在2011年5月25日前在线移交完毕。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形成的在2011年5月30日前在线移交完毕。

其他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颁发和交换的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2011年6月5日前通过江门市政务交流平台或以纸质形式移交给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交电子文件的单位,须书面说明原因,经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同意后,可适当推迟移交时限。

四、移交相关操作

各单位在使用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电子公文后,凡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通过系统内置的“信息公开”功能,同时将电子公文发送至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操作时进入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已发送公文”界面,将该信息选上,再在“信息公开”按钮前打“√”,最后点击“确定”。

其他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颁发和交换的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不方便进行电子化处理的附件(如:书籍、图纸等),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江门市政务交流平台或以纸质形式移交给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移交信息应同时移交目录。

五、移交的质量要求

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单位电子签章方能移交(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颁发和交换的除外),内容要求齐全、完整、真实。移交的政府信息必须是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或获取并经本单位界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每一份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与纸质文件内容相一致。

六、接收、移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为电子公文接收的责任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在线移交。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负责在线实时移交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人、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报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联系人:郑斌,联系电话:3272277,传真:3272256,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在线实时移交电子公文的单位

附件

在线实时移交电子公文的单位

市府办公室(市金融局、市信访局)

市发展改革局(市物价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

市民族宗教局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

市水务局

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市外经贸局

市文广新局(市版权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计生局

市审计局

市外侨局(市港澳局)

市国资委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林业局

市海洋渔业局

市安全监管局

市法制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人防办

江门高新区管委会

市旅游局

市粮食局

市园林局

市档案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供销社

市城镇联社

市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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