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墙改保证金墙改基金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墙改保证金墙改基金管理办法》的决定

深建规〔201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决定废止《深圳市墙改保证金墙改基金管理办法》(深建字〔1995〕206号),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的管理事宜,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09〕5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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