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北政发〔2013〕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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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现将《北海市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2月6日
北海市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改善和美化合浦县至市区铁路沿线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提升铁路沿线整体景观,达到洁净、优美的整治效果,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总体部署,以合浦县至市区铁路沿线环境净化、美化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整治目标任务,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改善铁路沿线环境面貌,切实改变铁路沿线“脏乱差”现象,构建整洁美观、具有特色的绿色通道,树立城市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重点对铁路沿线两侧各100米和车站进出口及各道口周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整治做到“三个清除”(即清除暴露垃圾、清除沿线杂物、清除违章搭建)、达到“四无”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茅坑旱厕、无废品杂物)和实现“两美化”(即沿路房屋风貌美化,绿化美化)。
三、领导机构及人员安排
为更好地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有效开展,决定成立北海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周家斌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林山青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吴绚市政府秘书长
阮勇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思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欧其全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应急办主任
杨成连市城管局局长
欧阳经华市财政局局长
关国明市规划局局长
王力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东风市林业局局长
左晓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全彪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谭忠德市监察局局长
王任市城管局副局长
马瑞市规划局副局长
裴德西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余昌华市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副主任
汪荣礼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德胜市住建局副局长
高峰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北海电视台台长
陈代军北海市火车站站长
熊赤锋合浦县县长
李海文海城区区长
蒋同根银海区区长
游君宇海城区副书记
池樱银海区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成连兼任,副主任由王任、游君宇、池樱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处理、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跟踪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等,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城管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中抽调。
四、工作分工及任务
(一)合浦县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铁路沿线两侧100米红线范围内乱搭建、有碍市容观瞻的棚屋等违章建筑的拆除,清理暴露的垃圾(含建筑垃圾)、杂物,妥善处置铁路沿线群众生猪、建材、废旧品等生产资料;清理乱贴、乱搭违章广告,净化、美化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做好铁路红线外以及有损城市形象的违法建设整治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银海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铁路沿线两侧各100米红线范围内乱搭建、有碍市容观瞻的棚屋等违章建筑的拆除,清理铁路沿线暴露的垃圾(含建筑垃圾)、杂物,妥善处置沿线群众生猪、建材、废旧品等生产资料;清理乱贴、乱搭违章广告,净化、美化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做好铁路红线外以及有损城市形象的违法建设整治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海城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铁路沿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乱搭建、有碍市容观瞻的棚屋等违章建筑的拆除,清理铁路沿线暴露的垃圾(含建筑垃圾)、杂物,妥善处置沿线群众生猪、建材、废旧品等生产资料;清理乱贴、乱搭违章广告,净化、美化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做好铁路红线外以及有损城市形象的违法建设整治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市城管局:负责做好市区内铁路与城市道路交叉路口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广告、绿化等方面的整治、美化和管理工作;负责铁路沿线非法排水户的立案查处;做好下属单位绿化站、苗圃、花圃在铁路线附近培育基地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开展各项整治工作情况。
(五)市住建局:负责按照城乡风貌整治标准做好铁路沿线居民房屋的风貌整治工作,提升城乡风貌水平;做好铁路沿线在建工程和开发小区的美化管理工作。
(六)市林业局:负责做好铁路沿线红线两侧范围内防护林的种植建设,提高铁路沿线绿化水平。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公路与铁路交叉路口的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各交叉路口市容市貌干净整治。
(八)市规划局:负责对铁路沿线范围内需搬迁的建(构)筑物做好回建地选点和规划工作,并协助辖区政府做好拆迁工作;配合县区做好违法建设查处的相关工作。
(九)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铁路沿线范围内需搬迁的回建土地,协助两区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做好铁路沿线未开发土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配合县区做好违法用地查处的相关工作。
(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核定养殖场搬迁赔偿标准并配合县区政府做好相关赔偿工作。
(十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工作所需经费,为开展整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十二)市环保局:负责配合县区政府做好猪圈等拆除工作,指导县区做好环保相关工作。
(十三)北海市火车站:负责做好铁路沿线两侧红线内及火车站周边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四)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我市开展整治工作宣传报道,曝光铁路沿线乱搭乱建、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居民自觉参与整治,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十五)市纪检监察部门、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实行问责。
六、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2013年11月28日—12月6日)。各县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及分工,广泛开展摸底调查和宣传活动,在群众中宣传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目的及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2013年12月7日—2013年12月20日)。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自查阶段(2013年12月21日—2014年1月1日)。各县区及相关责任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对整治不到位的区域及时进行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决做到“排查到底,整治到位”,全面提升市区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新闻媒体方式集中报道开展综合整治活动情况,曝光铁路沿线乱搭乱建、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及整治氛围。同时,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及动员各乡镇、村委会及社会单位、群众力量参与铁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围绕本实施方案的整治目标任务,各县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协同配合,密切联系,形成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并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优化整体环境。
(四)强化督办,确保成效。各县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治重点工作进行自查,确保整治效果。市纪检监察部门、市政府督查室要组织对各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注重整理,着眼长效。各县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并制订长效的管理办法,将铁路沿线及周边环境综合管理纳入常态监控,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整治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政府(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203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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