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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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的通知
北政办〔2014〕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2015年,市人民政府将按照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坚持“真抓实干、把事干成、造福百姓”的理念,继续兴办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提早谋划和确定好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向你们征集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意见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贴近民生的原则,所报送的项目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有利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普惠于民的原则,项目实施后受益面广、社会效益好,能够充分体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三)城乡兼顾的原则,所报送的项目最好能覆盖全市,兼顾城乡;
(四)量力而行的原则,为民办实事项目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五)当年见效的原则,所报送的项目应在一年内完成,当年见成果、显成效。
二、主要内容
所报送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应有利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可涵盖或涉及经济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全民健身、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生产生活、法制建设等方面。所提事项要切合实际,具有代表性、普遍性和可操作性,实施后能有效解决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能给群众带来实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增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有利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开创北海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新局面。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总结经验,加强研究,积极参与,狠抓落实。
(二)充分调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拟报送的建议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结合上级政策和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本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提出2015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可行性,能够办实办好。
(三)加强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项目,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前期工作。对需立项审批的,应先征求发展改革等部门的意见,需其他单位协办的,应先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四)明确经费来源。上报的为民办实事事项应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尽量争取上级支持,需要市、县区分级负担的,要明确分担比例,并征求财政部门意见。
(五)规范文字表述。要对为民办实事事项进行规范的表述,具体可参考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见附件),同时要另行形成说明材料,对所提的为民办实事事项建议作出必要的说明。
(六)及时报送。请各单位于2014年12月1日(星期一)前将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3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涉密或不适宜通过邮件发送的材料按有关规定要求另行报送。材料报送后,如有调整请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联系(联系人:甘超,联系电话:2053272、18607795392)。
附件: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doc
2014年11月17日
http://xxgk.beihai.gov.cn/cms/gallary/upload_images/141635939315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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