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0-2012年海河堤防建设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1〕34号
颁布日期:2011-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0-2012年海河堤防建设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1〕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2010-2012年海河堤防建设方案》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北海市2010-2012年海河堤防建设方案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北人发〔2010〕16号),为进一步推进海河堤防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多年来海河堤防建设中存在的投资少、标准低、堤单薄、险段多、防灾能力不足的问题,如期完成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广西近期重点海堤建设规划和“十二五”规划思路,以及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有关目标任务的要求,科学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扶持、突出重点、抓好管理,迅速掀起我市海河堤防建设新高潮,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北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2010年至2012年,投资40500万元建设达标海堤56.5公里,堤防达标率由原来的13.5%提高到23.3%。重点建设城区北部和南部海堤、海湾新城乾江围海堤、合浦县更螺围海堤、合浦县百曲围海堤、银海区古城海堤、铁山港区火禄港海堤。

三、实施步骤

(一)2010年,投资10000万元,建设海堤14.5公里(已基本完成)。主要按2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城区北部海堤2.5公里,投资2500万元;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合浦县更螺围海堤7公里,投资4500万元;按2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银海区端田海堤1.5公里,投资1500万元;按2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银海区西竹海堤2.5公里,投资1200万元;按1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铁山港区白龙海堤1公里,投资300万元。加快推进南部海堤、海湾新城乾江海堤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把合浦县百曲围海堤纳入合浦县南流江防洪规划并推进前期工作。

(二)2011年,投资14500万元,建设海堤21公里。其中按5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南部海堤2.5公里,投资2000万元;按2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海湾新城乾江海堤2.5公里,投资2500万元;按2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合浦县更螺围海堤7.5公里,投资4500万元;按1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银海区古城海堤4.5公里,投资3000万元;按10年一遇防潮标准加固合浦县山口镇高坡海堤2.5公里,投资1000万元;按2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合浦县公馆螃蟹田海堤1.5公里,投资1500万元;推进并完成合浦县百曲围海堤、银海区大坎海堤、铁山港区火禄港海堤、谢家海堤可研及初设审批等前期工作。

(三)2012年,投资16000万元,建设海堤21公里。其中按5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南部海堤3.5公里,投资3000万元;按2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海湾新城乾江海堤5公里,投资5000万元;按2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合浦县百曲围海堤3公里,投资2000万元;按1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合浦县白沙镇三那围海堤工程2.5公里,投资1000万元;按1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银海区古城海堤4.5公里,投资3000万元;按1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铁山港区火禄港海堤1.3公里,投资1000万元;按1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铁山港区谢家海堤1.2公里,投资1000万元。

四、建设要求

(一)加大财政投入。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自治区资金及市、县区配套资金,市本级项目配套资金由市财政负责,县区项目配套资金由县区财政负责。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海河堤建设的投入,保证用于海河堤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和支农资金的增量,要向海河堤建设倾斜,确保海河堤建设项目各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每年安排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海河堤工程项目。

(二)整合专项资金。调整投资结构,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海堤建设,并逐年增加投资规模。增加市县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资金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比例。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是项目建设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协调、督促检查,工程必须严格按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落实好项目建后管理体制,确保项目良性运行,发挥效益。

(二)加强宣传,接受监督。市、县区要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海河堤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将项目实施情况和工程进展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严格管理,确保质量。严格项目审批手续,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市、(县、区)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加强项目监督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四)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使用安全。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争取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多方面筹措建设资金(如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或筹资投入建设)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五)加强建后管理,确保正常运行。结合我市水利工程体制管理和体制改革的要求,落实工程管理主体,制定工程管护等管理制度,确保海河堤等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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