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河政办发〔2014〕139号
颁布日期:2014-12-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4〕1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池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http://zfa.hcwang.cn/files/%E6%94%BF%E5%BA%9C%E5%8A%9E/%E6%B2%B3%E6%B1%A0%E5%B8%82%E5%B0%8F%E9%A2%9D%E8%B4%B7%E6%AC%BE%E4%BF%9D%E8%AF%81%E4%BF%9D%E9%99%A9%E8%AF%95%E7%82%B9%E5%B7%A5%E4%BD%9C%E5%AE%9E%E6%96%BD%E6%96%B9%E6%A1%88.zip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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