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统筹、规范和指导全市的应急能力建设,更好地推动我市的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编制《“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作为南宁市“十二五”专项规划之一。为做好“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10〕100号),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南宁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和自治区“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为依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立足市情、实事求是,完善体制、机制、法制,充分依靠科学技术,用好存量、建好增量,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重点解决应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参与,提高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机构

成立南宁市“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办、市应急联动中心为副组长单位,成员单位为:市工信委、建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城管局、规划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金融办、人防办、城乡数字化办、地震局、气象局,南宁海事局,南宁警备区,武警南宁市支队,南宁火车站,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吴圩国际机场,南宁供电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办,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市应急办主任黄展邦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由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的规划编制写作小组,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提出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和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进度安排

(一)研究“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基本思路。通过组织规划编制写作小组对“十一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认真研究;总结“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经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调研,了解、掌握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基本情况;收集、掌握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对提高应急能力建设的重点项目设想,研究提出“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基本思路,撰写规划大纲。

此项工作拟于2011年3月底完成。

(二)确定“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重点内容。规划编制写作小组在区内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我市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架构、工作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建设项目等规划的重点内容,并就规划的重点内容征询自治区应急办的意见,同时到先进省区市进行学习调研,针对调研的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的重点内容。

此项工作拟于2011年4月底完成。

(三)撰写“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初稿。根据确定的规划重点内容拟写规划写作提纲和写作任务安排方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分配的写作任务,起草本部门负责的规划编制内容,由规划编制写作小组进行汇总、综合形成规划初稿。

此项工作拟于2011年5月底完成。

(四)论证、完善“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通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全体成员会议讨论、研究规划和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对“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邀请区内外应急管理专家和自治区主管部门领导,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进行论证。

此项工作拟于2011年6月底完成。

(五)将“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衔接。将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

此项工作拟于2011年7月中旬完成。

(六)将“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将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的“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报请市人民政府审议。

此项工作拟于2011年7月底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重视“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尤其是抽派人员组成“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写作小组的单位要抽派本部门熟悉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的同志参加,并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积极配合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加强规划协调与衔接。“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作为南宁市“十二五”专项规划之一,是“十二五”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另外,自治区正在编制的广西“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也是我市“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之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应急办的联系与沟通,确保我市“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基本思路与南宁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和广西“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相衔接。

(三)加强规划调查与研究。“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是我市编制的第一个应急体系规划,要在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我市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调查和研究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科学分析“十二五”期间我市公共安全形势,并学习和借鉴外省区市的先进工作经验,针对我市应急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认真规划我市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五、经费保障

编制“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资料收集、学习调研、初稿撰写、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编制工作的开展,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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