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的通知
钦政办〔2013〕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求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3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中办发电〔2013〕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1月22日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厅函〔2013〕5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根据1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极端重要性、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起来,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行,立见成效。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从现在抓起,从“两会”和春节抓起。政府工作人员要坚持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勤俭朴素,自觉争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示范者、实践者。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在各项工作中精打细算、严格把关。
三、严禁公款吃喝。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借参加会议和节日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用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
四、从简安排各项会议和公务活动。要从简化活动形式、减少浪费入手,进一步规范会议和公务活动安排。严格执行用餐有关规定,严禁在会议和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住宿规定,不安排超规格住房。
五、文明过节。要在全社会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政府工作人员返乡过节,要带头大力倡导节约理念和健康文明的餐饮文化,移风易俗,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六、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开支,严禁以会议和培训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
七、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领导干部除率先垂范外,还要管好部属,上级要检查下级,下级要监督上级,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八、完善制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节俭实在、杜绝浪费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进一步细化、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同时要对公务接待服务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清理,凡不符合中央精神的,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九、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办公厅通知精神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监察厅春节后分批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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