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梧政发〔20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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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梧政发〔2016〕6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梧州市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十三届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2月29日
梧州市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落实中央、自治区扶贫工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实施产业扶贫、资产性收益扶贫、就业指导、生态移民、社会保障、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基础设施、危房改造、结对帮扶等精准扶贫到村到户的政策措施,到2020年实现全市27.644万贫困人口全面脱贫。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以“攻坚五年、圆梦小康”为主题,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人口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小康与脱贫攻坚同步推进。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机融合,扶贫开发与资源配置、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引导各种扶助资源向贫困群众倾斜,各方力量向脱贫攻坚汇聚,建设项目向贫困地区布局,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使贫困地区与全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坚持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协同实施。切实做到扶持对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一村一策、一屯一计、一户一方,真正帮到点上、扶到根上,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坚持政府主导与各方协力有机结合。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夯实基础与提升能力联动攻坚。标本兼治,“输血”与“造血”并举,着力解决路、水、电、通讯等瓶颈问题,注重抓好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增强贫困群众市场意识、创业能力和致富本领。
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互促共赢。始终把保护生态、绿色发展作为脱贫之基、致富之道,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并重,探索绿色产业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生态扶贫新路子,实现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扶贫工作主要目标:一是实现“两个确保”。即到2020年,确保全市现行标准下的27.644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4个贫困县(含享受待遇县)、265个贫困村脱贫摘帽。二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高于、一接近”。即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三是实现“五有四通”。即到2020年,努力实现村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合作组织、有公共服务场所、有安全饮用水、有新村新貌,20户以上的自然屯实现屯屯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真正让贫困地区群众致富有路子、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安居乐业奔小康。
二、主要措施
(一)夯实精准扶贫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普访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精准管理。坚持每年组织干部开展贫困户贫困村年度情况基本数据收集,扎实做好摸底调查、政策宣传、商量帮扶对策、解决困难问题工作,准确掌握贫困对象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扶贫成效,及时更新完善建档立卡扶贫信息,精准识别返贫对象,为精准扶贫提供决策依据。在搞好贫困村贫困户年度变化情况数据收集建档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精准扶贫“到村到户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工作,以镇为单位做到月有记录、季有分析、年有变动,全程全面掌握精准扶贫推进情况。加强扶贫对象和贫困指标日常跟踪监测,科学评估,及时补充和完善扶贫动态信息库。
2.完善扶贫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加强扶贫信息平台管理,健全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扶贫互通信息网络体系,构建数据完善、更新及时、规范便捷、动态管理的精准扶贫信息管理体系。加强扶贫信息内部共享,建立扶贫部门与有关行业部门、金融机构、帮扶单位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扶贫开发信息大数据平台,为合力推进精准扶贫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3.完善扶贫资源共享平台。各扶贫成员单位在做好本单位包村挂点的工作之外,还要履行本单位、本系统的职能、职责,对全市的精准扶贫工作提出需求的其他包村单位、个人提供及时、精准、足够的支持,实现扶贫资源共享。
(二)实施精准扶贫。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四个一批”和“六个精准”以及自治区的“八个一批”、“十大行动”坚持把精准扶贫作为贯穿决战贫困的主题主线,以精准扶贫到村到户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全力确保精准帮扶、精准脱贫。
1.精准实施产业扶贫。实施“产业扶贫到屯到户”,通过产业扶贫实现精准脱贫一批。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养一批新的农村经济能人队伍,通过经济组织和经济能人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项目开发实现脱贫致富;大力扶持扶贫产业发展,重点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通过产业规模发展覆盖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创建旅游扶贫实验区,通过参与旅游开发、发展旅游服务业等方式实现脱贫致富;大力鼓励和支持有土地资源的贫困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在产业基地就业等方式实现脱贫致富;大力推动扶贫开发与工业园区(集中区)、农业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旅游景区、商贸物流园区、城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快扶贫产业聚集区建设。
2.精准实施就业扶贫。加强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加大就业指导服务,大力发展劳务输出经济,特别是能促进本地企业发展的劳务输出,实施“就业指导到村到户”,通过就业发展实现精准脱贫一批,5年内对有就业培训意愿的实现培训全覆盖。整合各部门培训资源,强化实用技能培训,拓展就业渠道,提高就业扶贫成效。认真实施“雨露计划”等教育扶贫项目,多渠道多形式推动教育培训扶贫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经济能人返乡创业,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平台和本地龙头企业就业资源,促进贫困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业创业。
3.精准实施生态移民扶贫。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扶贫成本高的贫困村,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原则,强力推进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实施“生态移民扶贫到村到户”,通过移民搬迁安置实现精准脱贫一批,到2020年力争全市完成扶贫生态移民搬迁17155人。进一步整合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工代赈资金、涉农资金、社会扶贫资金和政策性信贷资金,加大投入,确保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在加强政府引导、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借助市场力量和财政杠杆作用,研究建立市场化融资机制,重点支持搬迁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服务配套。注重加强扶贫生态移民长远发展规划,推进生态移民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紧密结合,完善移民配套政策措施,确保移民“搬得出、留得住、有保障、有出路、能致富”。
4.精准实施社会救助扶贫。针对全市低保贫困户和因病致贫、自我发展能力差的贫困对象,加大政策保障和医疗救助力度,实施“社会救助到村到户”,通过低保政策兜底和医疗救助扶持实现精准脱贫一批。落实中央、自治区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按照各级财力现状分批逐年扩大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稳步提高补助救助标准,做到社会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5.精准实施教育扶贫。按照定点、定向原则,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结对干部、在校老师与贫困学生结对,结对干部、市教育扶贫基金会资助与贫困学生挂勾的“双结双挂”帮扶机制,建立从小学到初中、高中、大学或职业技术院校,直至毕业就业的梯次有机衔接的帮扶机制。构建定户、定人的教育精准扶贫帮扶体系,实施“教育扶贫到村到户”,鼓励贫困家庭子女积极参加职业教育,确保扶贫对象家庭学生学有所成、顺利工作、实现脱贫。落实好教育扶贫资助补助政策,确保贫困生应补尽补。充分运用社会帮扶力量,鼓励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捐资助学。
6.精准实施金融扶贫。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大力发展各类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健全和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加大农村信贷、担保、风险等资金支持力度,实施“金融扶贫到村到户”。完善金融扶贫体系,搭建县(市、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有效盘活农村“沉睡”资源,提升资源价值,实现资源到资产、资产到资本、资本到资金的转化,探索更多金融扶贫新途径。
7.积极探索出资产性收益扶贫等扶贫新模式。通过大力扶持贫困村产业专业合作社,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入股、土地入股,贫困户收益分红的方式增加没有劳动力或劳动力不足贫困户的收入。探索电子商务扶贫模式,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快捷、便利等优势,拓宽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和服务产品的销售,降低农产品市场风险。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大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力度。深入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推进铁路、高速公路、西江航道和配套港口、新机场、电力、水利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发展环境,为加快发展、带动脱贫创造良好条件。
2.加大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针对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现状,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到村到户”,不断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和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实施村级道路畅通工程,加快贫困村道路建设,提升265个贫困村通村委所在地水泥路档次,逐步完善相关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村级停车场设置;加快环镇道路、环村道路的建设,提高贫困村村内交通水平,提高道路使用效益;不断提高50户以上自然屯道路等级,加快屯内道路建设;实施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一批集中供水、人畜饮水工程,到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危房改造到村到户”,重点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危房问题;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解决贫困村无文化(图书)室问题。同时,注重加大贫困村文化、体育、卫生计生、通讯、网络、信息等设施建设投入,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强化政策措施保障。
1.宣传好执行好惠民政策。深入学习宣传好、贯彻执行好中央、自治区、市、县(市、区)各项扶贫惠民政策,确保产业扶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扶贫、移民搬迁、信贷金融、财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各方面扶贫政策措施宣传到位、贯彻执行到位,实施“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到户”。
2.配套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针对扶贫工作形势任务和关键环节,特别是精准扶贫“十个到村到户”要求,出台配套文件,完善惠民政策宣传、结对帮扶、产业扶持、就业指导、生态移民扶贫、社会救助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基础设施、危房改造等“十个到村到户”实施方案。同时,研究和制定科技文化扶贫、卫生计生扶贫、驻村扶贫队伍管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脱贫责任考评等政策措施,切实为精准扶贫提供强大措施保障。进一步强化法律对扶贫工作的保障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开展扶贫,带头推进扶贫工作的法制化,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要依法参与扶贫开发活动,切实担当扶贫责任,推动决战贫困走向法制化。
3.土地确权、宅基地确权、住房确权、集体林权等改革,配套推动各类产权出租、流转、抵押、入股等工作,多方式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注重深化投融资体制、城乡一体化以及文化、教育、卫生计生等领域改革,为决战贫困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4.坚持做好脱贫后政策措施扶持工作。贫困县(市、区)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后,继续按照“政策不变、力度不减、适当奖励”的原则,继续从人力、物力、财力、政策、项目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防止脱贫返贫现象。完善扶贫奖励政策,对在巩固和提升扶贫成效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对象给予奖励。
(五)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按照行动计划任务要求,理顺体制机制,采取多种渠道,搭建多平台,整合各级政府、市场和社会等方面资金资源,全面加大扶贫攻坚资金投入。
1.加大各级政府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扶贫专项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系数,强化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市县两级财政对产业扶贫、资产性收益扶贫、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社会保障、技能培训、教育扶贫、金融扶贫等方面投入,逐步建立起扶贫任务与财力相应的专项扶贫投入机制。市、县(市、区)财政应当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当地扶贫开发,并逐年加大投入。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统筹整合使用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解决贫困突出问题。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鼓励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经济能人等带动扶贫对象发展产业。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参与扶贫开发。
2.加大社会资金投入。加强社会资金筹措,鼓励和引导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开展各类捐助援助活动,多渠道加大扶贫投入。加强社会扶贫资金管理特别是知名人士、知名企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公开透明、高效使用捐赠资金。
3.加大金融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投入,在小额信贷、担保、保险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创新金融扶贫投入体制机制,加强扶贫产业项目策划,建立涉农信贷、保险、风险补偿制度,形成多平台、多元化扶贫投入机制。积极稳妥发展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精准扶贫是第一民生工程,是一项政治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事关群众民生福祉,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扶贫攻坚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把决战贫困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重中之重工作。要始终站在大扶贫全局高度,以强烈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非常态度、非常措施、非常办法、非常力度,层层组织动员,聚焦扶贫,决战冲刺。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精准扶贫五年行动计划任务,狠抓扶贫责任落实,市、县(市、区)、乡(镇)层层分解扶贫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逐村逐户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确保扶贫责任落实到位。各级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工作。市、县(市、区)、乡(镇)要整合力量,层层成立、做实做强精准扶贫攻坚指挥部,制定实施方案,直接负责决战贫困日常推进,挂图作战,全面总攻,确保扶贫战果;指挥部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工作。
(二)加强力量,配齐配强扶贫工作队伍。
各县(市、区)、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负起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调查研究、科学谋划、组织推进、督促检查扶贫工作,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决战贫困,当好扶贫书记、扶贫县(市、区)长、乡(镇)长。加强扶贫工作领导力量,每个县(市、区)必须有1名党政班子副职专抓扶贫工作,每个乡镇必须指定1名党政班子副职专抓扶贫工作。要调整和充实各级扶贫部门工作力量,加强扶贫队伍建设,提高扶贫工作专业化水平。做好驻村工作队、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选派和村(社区)扶贫专干的配备,配齐配强一线扶贫工作干部队伍。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鼓励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在扶贫攻坚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完善机制,确保扶贫成效。
1.完善扶贫工作推进机制。构建“市级主导、县(市、区)负总责、乡(镇)村抓落实”和“党委政府主导、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推进机制,层层精准分解、精准落实扶贫行动计划任务。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形成扶贫工作合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力争在扶贫项目建设机制、投入机制、社会参与扶贫机制、多元化扶贫模式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坚持示范带动,注重加强扶贫示范点建设,总结和推广成功做法,出特色、出经验、出品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扶贫攻坚。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深入宣传决战贫困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涌现的先进典型,适时公布攻坚进度和成果,形成比学赶超格局,切实为决战贫困营造浓厚氛围。
2.完善结对帮扶机制。建立帮扶单位行政首长负总责和干部全覆盖结对帮扶制度,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行政首长为帮扶工作的总负责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都要与贫困户建立结对帮扶关系,落实帮扶措施,实行减贫包干,帮助贫困对象脱贫,实施“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建立社会联系帮扶制度,深化社会帮扶,重点发动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积极鼓励和引导群众特别是农村经济能人先富带脱贫、先富带后富的邻里帮扶。
3.完善精准扶贫管理机制。完善精准扶贫信息平台体系、贫困人口进入和退出管理机制,规范程序、精细管理,形成科学规范的精准扶贫工作动态管理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按照行动计划制定精准考核评价办法,将扶贫工作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健全奖惩机制,做到奖惩分明;建立扶贫工作与干部任用挂钩机制。
4.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要突出抓好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特别是各级政府督查部门要将行动计划列入各年度重点督查任务,切实加强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精准扶贫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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