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全市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府办函〔2015〕42号
颁布日期:2015-05-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全市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安府办函〔2015〕4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3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办发〔2015〕15号、黔府办函〔2015〕32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全面摸清网站基本情况,认真清理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解决群众对部分政府网站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全面提升各级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按期完成此次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落实。

三、普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网站;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

(二)普查方式。普查工作按照前期摸底上报、中期网站自查整改核查和后期普查通报三个阶段进行。采取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网站自查、市政府办公室复查、省政府办公厅核查、国务院办公厅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进行抽查、核查等方式进行。

(三)普查内容。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检查各政府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

四、实施步骤

普查从2015年4月25日开始,到2015年11月15日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一)统计摸底阶段(4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组织本县区、本部门的政府网站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有关信息填报工作。

1.账号发放。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将省市县三级政府办公厅(室)的报送账号逐级发放,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收到账号后,立即登录报送系统,及时将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内容导入系统。

2.培训解读。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组织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网站普查工作进行培训,对相关考核体系、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3.表格填报。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完成《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填报和审核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4—7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请于6月30日前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开展检查整改,认真填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整改情况要逐月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整改报告于7月1日前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汇总复查后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省的要求于7月31日前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三)抽查核查阶段(5—10月)。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提交的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及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查,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将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四)通报总结阶段(11—12月)。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进行综合整理,按要求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报告普查情况;同时,总结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府网站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组织召开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交流会,通报普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要在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普查工作的同时,指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开展好政府网站普查相关工作,并按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开展好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网站普查的检查复查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做好本级政府网站和组织实施好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的普查工作,相关普查资料按要求汇总后及时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含部门管理机构)及其内设机构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相关普查资料按要求汇总后及时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二)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电子政务相关机构及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并将相关人员、机构名单(见附件1、附件2)于5月20日前通过安顺市办公业务网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收文员密钥(联系人:金山;联系电话:33284003)。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三)加强整改,认真审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对照普查评分表,进行自查自纠,对一些问题较多、管理不好的政府网站或栏目,可先行关停,待整改达到要求后再行开放;无力整改或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要采取逐级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所填报数据信息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加强沟通,实施问责。有关此次政府网站普查的咨询、建议,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及时与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联系。对普查工作组织不力、上报情况弄虚作假、把关不严,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网站,以及对全市普查工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普查及评估工作造成影响的县区、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通报问责,结果将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问责机制,切实做好普查工作。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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