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毕节试验区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质押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文号:毕府通〔2012〕21号
颁布日期:2012-06-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毕节试验区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质押的通知

毕府通〔2012〕21号

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早日建成农民集中居住示范项目,经研究,将我市储备的20000亩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毕节试验区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农民集中居住示范项目形成的17261.6亩新增耕地指标出让收益全额返还给毕节试验区乡村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贷款质押。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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