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5年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7-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5年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2015年就业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黔东南州2015年就业工作要点

2015年黔东南州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州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改革统揽、依法行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深入实施创业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创业就业的联动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创业就业服务的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各类群体实现创业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迎接黔东南“创时代”的到来。2015年主要奋斗目标: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69000人,力争完成70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000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50000人,力争完成63600人;职业技能培训14300人,创业培训2200人,两项培训合计力争完成18000人(其中:锦绣计划50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亿元;州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初始就业率达85%以上。为完成上述目标提出工作措施如下:

一、不断完善和创新措施和机制,促进创业就业

(一)不断深化就业领域改革。根据《州委九届四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确定的就业领域改革任务,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政府促进创业就业责任制度,落实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制度等重点改革任务。在制定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确定经济发展速度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规模需要。建立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实施带动就业机制。强化发展规划对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在“十三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中,完善促进就业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改革举措实施效果评价体系,推进改革举措及时转化为政策红利。把扩大就业规模、提升就业质量、推进就业城乡统筹、加大就业资金投入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实行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导检查、年度进行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就业工作持续稳步推进。(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就业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二)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坚持开放带动创新驱动战略,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中实现就业规模扩大、就业结构优化。围绕“八大工程”、“六个百万工程”、新型工业化、文化旅游健康产业、山地民族特色新型城镇化、两山扶贫等项目的实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积极培育电子信息、新医药大健康、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旅游业、新型建筑材料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传统产业,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新产品、新项目、新产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更好地满足以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为重点的青年就业需求。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各种服务业和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新行业、新产业加快发展,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各有关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积极提供项目带动就业工作的情况,确保经济发展与就业工作联动。(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就业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三)夯实就业工作基础。依托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全面掌握城乡劳动力资源状况。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建立部门间就业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就业形势分析会商,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统计局、州教育局、州农委)

(四)落实创业就业政策。根据省促进就业创业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指导各地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理实效,确保政策尽快落地。(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就业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五)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加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07)文件的执行力度。坚持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安置,合理控制公益性岗位规模,进一步优化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不超60%,用于培训不低于20%。充分释放资金空间,加大创业就业其他补贴政策的兑现和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创业就业奖补资金的投入,提高对创业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完善资金使用情况统计上报制度,建立资金自查互查机制,开展自查互查和绩效评估工作,加强警示教育,防止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资金等腐败问题发生。(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审计局)

(六)加强创业就业宣传。组织推动万名大学生创业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创业就业品牌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渠道,强化宣传力度,在充分利用好传统新闻媒体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政策,提高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的社会知晓度。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提高就业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加强舆论引导,及时了解和回应社会关切,为就业工作营造和谐良好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农委、州扶贫办、州总工会、团州委)

二、进一步完善创业生态环境,构建黔东南“创时代”

(七)抓好“两个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重点抓好“雁归兴黔”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和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的组织实施,加大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障、信贷、税收、用地等一系列扶持政策落实力度。2015年,力争引导1.2万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全州扶持创业小老板不少于200户,引导鼓励4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工商局、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委、州农委、州扶贫办、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州妇联、团州委、州残联、人民银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

(八)全力推进州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促进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细化服务举措、营造创业氛围。鼓励和引导各类主体投身创业实践,激发全民创业氛围,鼓励创业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经济强县及其他有条件的县(市)深入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创新创业机制,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服务。认真贯彻落实“3个15万元”政策。实施“万户小老板工程”,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2015年,力争实现州级创业型城市评估工作全覆盖。稳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人社、财政、人行、银监部门研究一套促进小额贷款发放的机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工作规律,扩大贷款覆盖范围和贴息项目范围。(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工商局、州财政局、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金融办、州妇联、团州委、人民银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黔东南银监分局)。

(九)推动“城归创业园”全覆盖,打造特色创业孵化基地。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导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2015年底,确保“城归创业园”实现全州全覆盖。在全州培育扶持2个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服务。(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住建局、州农委、州扶贫办、州科技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

(十)进一步营造全民创业便利条件,构建良好的创业生态环境。推进大众创业,要坚持改革推动,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释放促进生产力水平上新台阶、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要优化政府服务职能,强化政府行为的监管,不得随意设卡,加强创业宣传,为营造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条件,构建良好的创业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就业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三、健全和完善保障机制,保障三类群体的服务

(十一)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和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机制,深入实施“两个80%”政策。重点实施“两个80%”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全面推进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乡镇事业人员补充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企业一线就业。要建立健全信息体系,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有力保障。各部门与高校要加强联系,共同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服务窗口功能建设,安排落实专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见习等综合咨询服务。及时完善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手续,切实做好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信息、职业介绍、档案保管、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进行实名制管理,进一步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要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更多平台。在持续抓好“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联动,积极举办特大招聘会、专题招聘会、网络招聘会、校园招聘会、校企供求洽谈会等公益性活动。采取现场和网络、常规和专场招聘相结合等方式,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要结合市场需求,发挥市场配置人才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加强岗位信息收集。大力开展“四进校园”(政策宣传进校园、创业指导进校园、就业招聘进校园、典型宣讲进校园)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最新就业政策宣讲到高校,使在校大学生能充分了解就业政策、高度关注就业形势、正确评估自身就业能力,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扩大就业见习规模,2015年组织200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见习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创业平台。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宣传,及时兑现各种政策奖励和补贴,努力通过各种渠道,帮助广大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国资委、州妇联、州残联、团州委)

(十二)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围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自主创业和异地转移就业三个转移就业渠道,进行统筹规划和分别推进。结合国家政策大力调整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结合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对农民工就业的引导作用,发挥区域经济发展对就业的吸纳作用,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创造更好的创业环境,加强扶持创新服务,强化创业培训,拓宽自主创业渠道。针对农民工群体特点、求职倾向和市场需要,大力实施分类培训,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企业上岗和技能提升培训、预备制技能培训,以及农民工回乡创业培训,注重提高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效性。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重新择业,支持民营培训机构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及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大力实施劳务品牌战略,以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为主,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依托乡镇(社区)平台,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调查统计制度,逐步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的动态管理,为分析判断形势、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提供有力的支持。引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劳务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多形式的协作,形成全方位的服务网络。以“春风行动”为依托,切实做好信息服务、劳务对接服务、创业服务工作。要针对农民工创业,积极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开业指导、信贷支持、后续跟踪等“一条龙”服务,提高农民工创业成功率。(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农委、州扶贫办、州科技局、州总工会、州妇联、团州委、人民银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

(十三)抓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完善政策兜底机制,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扶助,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管理,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强化分类帮扶、精准帮扶,执行好政策期满退出办法,确保控制在省下达控制指标以内。落实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能力。引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和城镇失业妇女就地就近灵活就业,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就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确保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做好《就业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加强对符合条件人员的认定和管理,完善协查和信息交换制度。(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国资委、州残联、州妇联、州总工会)

四、加强培训增技能,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十四)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市场用工需求,选择就业前景好、工资待遇高的工种进行培训。针对不同对象,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返乡农民工,鼓励其参加创业培训。对农村劳动力培训资源采取合理分类,区别对待,分别培训,对具有不同文化和层次的农民实行分别培训。大力开展“企业+学校”培训活动,把企业的特色岗位培训和学校的技能培训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建立起订单式培训模式,实现技能培训后就能得到就业岗位。树好样板,办好专业,选择一批重点培训机构,在人、财、物上给予倾斜,把重点专业不断打造成为培训机构的“亮点”和品牌,以点带面,促进培训整体质量提升。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劳动者对就业技能培训政策知晓率。开展人力资源和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及时把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技能要求等信息传递给劳动者,使劳动者掌握就业市场信息,激发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培养劳动者的主动需求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各种途径来向广大劳动者宣传创业典型、致富典型,通过典型户的示范带动,提高劳动者参与培训的自觉性、主动性。(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州农委、州扶贫办)

(十五)抓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按照服务供给均等化、服务过程专业化、服务手段信息化、服务主体多元化的要求,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实施基层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确保2015年底实现全州全覆盖。进一步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就业管理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列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就业信息系统,全面推进统筹城乡的就业实名制管理。(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教育局、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残联、团州委)

(十六)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许可程序、许可文书和证件。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实施人力资源市场监测项目,探索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工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季度供求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调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年度统计。研究建立全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将档案服务管理工作流程纳入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体系。抓紧制定业务形态的服务标准。积极应对网络招聘业务发展的新趋势,加紧制定网络招聘服务标准。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新兴服务产业的探索研究,逐步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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