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运转提升行政效能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运转提升行政效能的通知

黔南府办函〔2015〕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着力解决“慢”的问题,根据州人民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政府运转、提升行政效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班子带队伍,展示高效务实新形象

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新机遇,各县(市、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和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骄傲自满和懈怠情绪。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切实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强效能的责任,带领队伍思变思进思跨越、苦干实干提速干,以铁的纪律锻造铁的队伍,持续不断地提升班子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各级各部门要聚焦解决“庸、懒、慢、浮、贪”的突出问题,从思想认识、建章立制、跟踪问效等方面入手,着重解决管理松懈、纪律松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推诿扯皮、缺乏担当,办事拖沓、执行不力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内部运转效率,提升行政效能,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上、制度上和纪律上的坚强保障。

二、挂图作战,强化过程和目标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实行挂图作战,采取路线图式管理和台账式管理办法,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着力打造部门、行业工作的亮点和特点。

(一)实行路线图式管理。建立健全“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工作机制,将每一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成具体的项目,实行定量、定性、定岗、定责管理,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衔接紧密、环环紧扣、责任清晰的执行链条。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和推进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

(二)推行台账式管理。按照“年初建账、按月清账、季度对账、半年查账、年底交账”的要求,年初要对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逐项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每月自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查补欠缺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弥补;每季度监督评议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推进的工作,要及时总结,查明原因,限时整改。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大对工作推动不力单位或部门的督查督办力度。督查督办、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年中要组织开展全面监督评议,评估各项工作是否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年底对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结账。

(三)建立工作进展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工作过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5〕4号)要求,严格执行向州政府报告工作制度,每月5日前、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告工作情况。报告采取文字与表格相结合的方式表述,直奔主题,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和面临的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下步工作措施,经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把关审核后报送州政府。

上级领导来州内县(市、开发区)检查工作、视察指导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意见,县(市、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州政府;州直部门、单位参加国家或省的专项工作会议,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会议情况、精神以及贯彻落实意见报告州政府。

三、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事效率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优化环节、提高效率、推动工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和外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执行同力,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需要州政府协调、决策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单位或部门负责人要主动向州政府领导汇报,做到背景清楚、事项明晰、意见准确、措施可行。

(二)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各部门要采取每周召开班子碰头会等形式进行调度安排,从实从快加以推进落实。

(三)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健全联系协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互通信息、交流工作。特别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事项,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主动作为,牵头部门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积极负责,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相关责任部门要全力做好支持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合力推进重大工作任务或重大项目。

(四)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信息化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农委、州卫生计生委要按照《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14〕105号)要求,充分发挥委员会主任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议事作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形成整体推进工作的合力。

(五)急需解决或经部门协商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州政府联系相关工作的秘书长、副秘书长进行协调,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期,但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六)凡需报请州政府协调、决策的事项,各部门要加强磋商,形成统一意见提交州政府审定。

四、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州督查督办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牵头或负责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度建设、推进情况、完成情况等进行定期督查,并按季度向州政府报告。对未按进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县(市、开发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对不按时报告工作的县(市、开发区)、部门和单位,要在全州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中存在拖、推、懒、怠等作风情形的县(市、开发区)、部门和单位,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南州推进“效能革命”优化发展环境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13〕88号)和《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十二项规定〉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14〕35号)进行问责。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5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首届籽瓜节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个人住房置业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