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任务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南府办函〔2013〕57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任务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有关部门:
实施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金融扶持政策,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也是破解创业就业资金短缺难题,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有效措施。今年,省分配我州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任务为3亿元。为确保全州年度任务顺利完成,现将任务进一步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查调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人社协调、多方配合、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职责,人社部门要与财政、工商、工信、妇联、团委以及经办金融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宣传引导,着力形成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强大合力。认真制订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月调度、季分析、半年督察,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解决实际问
题,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及时注入担保基金,解决制约小贷工作开展的瓶颈问题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影响和制约我州小贷工作开展的瓶颈问题是担保基金的短缺。要完成省下达给我州3亿元的目标任务,按贵银发〔2012〕66号规定的比例,全州需匹配小贷担保基金3000万元(各县(市)按目标任务10比1匹配小贷担保基金),确保4月底前落实到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多想办法、多下功夫,及时破解担保基金注入难题,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三、进一步规范担保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模式
根据《中国银监会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违规开展业务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黔银监办发〔2012〕154号)、《贵州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州人社部门系统成立的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要在2013年6月底前逐步进行规范建制,转制为独立法人事业机构并注入不少于500万元注册资本金,报金融办审批,发放经营许可证,取得合法金融主体资格,保证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一要充分利用街头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小额担保贷款意义、对象和办理程序;二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的作用,摸清本辖区符合发放小额贷款对象的情况,上门讲解小额担保作用和申请办法;三要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到街头闹市设点咨询,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疑点难点;四要邀请电视台和报社记者进行广泛报道,宣传国家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五要长期在人社、金融机构等服务窗口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单。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党和政府的就业创业政策。
五、有的放矢,确保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优质高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185”工程、就业创业“四个一”工程、“3个15万元”扶持、“万户小老板行动计划”等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全力推动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按照小贷中心和经办银行的职责和分工,围绕服务能力,切实提升经办机构的人员数量和素质;围绕提高放贷效率,进一步优化贷款程序,确保“发得快”;围绕规避贷款风险,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确保“贷得出”“收得回”。若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出现了损失,由担保基金承担20%,经办银行承担保80%。
附件:黔南州2013年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分解表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
附件
黔南州2013年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元
县(市)
小额担保贷款
其中妇女小贷
小贷担保基金
都匀
3500
2500
350
福泉
3000
2500
300
瓮安
3000
2500
300
贵定
3000
2500
300
惠水
3000
2500
300
独山
2500
2000
250
龙里
2000
2000
200
长顺
2000
1700
200
平塘
2000
1700
200
荔波
2000
1700
200
罗甸
200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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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
2000
1700
200
全州
30000
250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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