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0〕39号 |
|---|---|
| 颁布日期:2010-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通知
三府办〔2010〕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全民健身条例》于2009年10月1日颁布实施,这是我国体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国家体育总局于2009年10月20日会同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国家民委等20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通知》(体群字[2009]181号),12月3日国家体育总局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体群字[2009]207号),要求各级体育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依据《条例》的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将全民健身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为完成国家体育总局的工作要求,推动《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镇,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依照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要求,大力宣传和贯彻《全民健身条例》,积极争取将全民健身事业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民健身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全民健身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二、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条例》,让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条例》的贯彻落实。
三、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要根据《条例》规定,认其总结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成绩、经验与问题,研究制定我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地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四、市各相关部门要大规模地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快2、3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速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发展全民健身运动的重要力量,不仅担负着指导群众健身的技术任务,更担负着了解健身情况、宣传政府政策的任务。要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群体工作来抓,每年要定期举办2、3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快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
五、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地的开放力度。切实发挥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优势,发挥单位场地的作用。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要选择2-3所有条件的学校,实施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试点工作,逐步推广。本着各方受益的原则,有场地的单位要依照《条例》要求,做好对外开放工作,政府可在政策和资金上有所倾斜,通过相互协作来解决健身场地问题。
六、加强信息交流和督促检查的力度。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体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新时期群体工作最重要的任务。各部门要加强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信息交流,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以便汇总上报。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