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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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9-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通知
黑市政字〔201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2〕4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黑河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国务院《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并与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增强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意见》和《实施意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强调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明确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在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上作出了重大创新和发展,是“十二五”时期乃至更长远时期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黑政〔2010〕89号)精神,督促检查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安委会主任要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制度
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突破全年事故控制考核指标的县(市、区)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对发生重大以上或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追究县(市、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责任,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作公开检讨。受处分的党政负责人处分期内不能提拔重用和授予荣誉或奖励。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煤矿、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辖区内江河、湖泊、水库、景区、景点等各类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水上安全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渔船、农用船、自用船等非法载客、非法营运、非法采砂、违章航行、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客船、旅游船的安全管理力度,持续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设施开展安全综合治理。
五、不断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
市、县两级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事故预防、先进技术推广、隐患治理、监管能力等投入。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经费。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六、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要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量,科学合理配置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人员编制,充实专业人员,保证有足够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各县(市、区)要在规定的政府机构限额内,按照省政府“撤一建一”原则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组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乡镇(街道)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未独立设置安全监管机构的县(市)要在2012年10月31日前按照“撤一建一”原则完成设置,确保机构、编制、人员到位。
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和职业危害“三同时”制度
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要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程序等相应的配套制度,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通过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
八、注重政策落实的检查和考核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和本行业贯彻落实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安委办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将《意见》和《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具体工作落实和考核办法由市政府安委会另行研究制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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