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打击以投资理财咨询服务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7-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打击以投资理财咨询服务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6号)

七政办发〔2014〕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打击以投资理财咨询服务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七台河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

七台河市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

打击以投资理财咨询服务等名义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银监会等八部委《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银监〔2013〕48号)、《黑龙江省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工作方案》(黑金办联发〔2014〕2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与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全市担保市场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秩序为目标,以防控和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违法活动为重点,切实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行为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活动,优化非融资性担保行业环境,以规范促发展,以整顿促提高,及时消除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违规非法集资苗头,打击行业中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逐步实现非融资性担保行业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活动的良性发展,确保全市金融秩序稳定。

二、工作范围

本次清理规范的范围为全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从事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活动的公司,包括全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从事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活动的公司和域外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重点是以“担保”名义进行宣传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和以投资理财咨询服务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公司。

三、工作内容

(一)公司名称清理规范。纳入清理规范的公司专门经营诉讼保全担保的应在名称中标明“诉讼担保”字样,专门经营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等业务的应在名称中标明“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字样,兼营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预付款担保业务的,原则上应以主营类业务标明,清理规范结束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不得笼统使用“担保”、“投资担保”、“信用担保”、“融资担保”字样,禁止不从事担保业务的公司在名称中使用“担保”字样。规范企业严格按照名称管理规定和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二)经营行为清理规范。对违法违规操作的坚决查处取缔;打着担保旗号不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名称不得出现担保字样;超出业务范围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包括民间借贷担保)重新核定业务范围,核发营业执照;真正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确认经营资质(如诉讼保全担保,要查看法院出具的证明)后,根据名称和业务清理规范重新核发营业执照;对“投资咨询”、“理财服务咨询”、“投资顾问”等公司,在广告中的虚假宣传行为以及在广告中对外宣传投资回报率、收益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一切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三)享受政策清理规范,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享受的政策扶持,荣誉授予,资格认定等要严格依法合规进行。

四、工作步骤

本次清理规范工作自2014年7月开始,至2014年8月底结束。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4年7月10日至7月18日)

市工商局开展统计排查,对我市已登记注册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进行全面摸底,摸清其数量、注册资本、行业分布、业务开展、风险状况情况,准确掌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并分类登记造册,于2014年7月1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清理规范阶段(2014年7月21日至8月15日)

市金融办、公安局、工商局在七台河日报上联合发布通告,要求纳入清理范围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限期进行申报,市金融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审核资料、走访调查等形式,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重新审核分类处理:一是对符合条件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要求规范名称,限定业务范围后,重新换发工商营业执照。二是对不符合保留条件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须变更为其他类公司,依法注销或吊销原营业执照。三是对不按时限要求申报或不配合清理规范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由当地工商部门督促企业尽快申报。四是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五是及时总结。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于2014年8月22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辖区内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4年8月22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市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8月25日到8月29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自查和迎检准备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过关。

五、组织领导机构

为扎实开展此次清理规范工作,市政府成立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郐晓山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宋宜海市金融办主任

庞淼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金融办、工商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工信委、法制办、商务局、人民银行七台河中心支行、七台河银监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金融办,主任:宋宜海(兼),主要负责全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沟通协调,统筹负责全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的清理规范工作。

六、职责要求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的清理规范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全市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汇总全市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情况。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与市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共同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重新审核确认的相关工作,督促引导企业自查整改。

2、市工商局:搜集全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名单;加强广告管理,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违反《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对纳入清理范围的公司,督促其尽快重新申报,并根据清理规范内容确认经营资质、核发经营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依法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市公安局:对以“担保”名义和以“投资咨询”、“理财服务咨询”、“投资顾问”等名义进行宣传,误导、欺骗公众,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以及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高息借贷等违法违规的公司依法查处取缔。

4、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法制办、商务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纳入清理规范的公司,负责认真排查清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违规享受政策扶持、资格认定等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任务。此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加强分工协作,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清理规范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工作纪律。各成员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清理规范期间,工商部门暂停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的注册登记工作,对监管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严守风险底线。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清理规范领导小组报告。

(四)勃利县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理财咨询服务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由勃利县金融办牵头负责,并于2014年8月22日前将清理规范工作总结上报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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