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5-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5〕5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随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随政办发〔2015〕19号)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通知》要求,结合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将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确保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提高随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市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市住建委牵头落实)二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推进全国范围的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征地政策和征地信息。(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三是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市住建委牵头落实)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市政府相关部门分别落实)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分别落实)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市民政局牵头落实)三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学校招生“阳光工程”,推动学校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学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工作。(市教育局牵头落实)四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市卫计委牵头落实)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市国资委牵头落实)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市环保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市民政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目录,并动态更新。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依申请公开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总结依申请公开经验、把握依申请公开规律,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准确、及时。本着节约行政成本和方便群众获取信息的原则,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多次、反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审核后纳入主动公开范围。
三、认真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以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短板”,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各地、各部门也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考评体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狠抓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各地和市政府部门的落实情况要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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