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办〔2012〕4号
各县市区委,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党组(党委):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今年市县两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市县乡三级人大、政府将自下而上进行换届。这次换届,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是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检验。2月23日,中纪委、中组部召开了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视频会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紧接着召开了全省视频会议,对进一步提升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高度、广度、力度、深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视频会议精神,围绕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加考核,用铁的纪律确保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工作
顺利进行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做好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全国、全省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推进会议(视频)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就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全省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推进会议(视频)部署要求,坚持教育在先、全程监督、惩防并举、严格考核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严肃换届工作的纪律规定,切实落实严肃换届纪律各项工作任务,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做好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要坚持以下五项原则。一是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强化纪律观念,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严守换届纪律规定,坚决抵制换届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全程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措施,创新监督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逐级派驻督查组覆盖所有换届的市直部门、县市区、乡镇,形成强有力的制约。三是坚持敢抓敢管、严查严办。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严厉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和干扰换届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严格追究问责,保持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四是坚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把严肃换届纪律与换届工作同步部署,统筹人大、政府、政协的换届纪律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格局。五是坚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督促各级党委书记履行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纪检机关、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在党委领导下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合力保障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协调推进
1.贯彻中央、省委精神。认真学习全国、全省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推进会议(视频)精神,并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2012年3月)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
2.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市、县两级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顺利进行具体实施方案。(2012年3月)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
3.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委室负责人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严肃换届纪律行动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及时了解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委也要相应建立本地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加强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2012年4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
协办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
4.作出专题部署。以市委文件、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形式,就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作出具体部署。(2012年3月)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二)严肃教育,警示在先,强化预防
1.重点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
(1)组织专题学习。今年一季度,将中纪委、中组部领导和省委领导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严肃换届纪律宣传片以及相关材料及时发至各级党委(党组),要求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认真学习。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向市管干部寄送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通知》、案例选编(三)、《换届纪律漫画释义》,并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换届纪律知晓率。(2011年4月)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委
(2)开展专题培训。今年二季度,召集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扩大),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和换届纪律要求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增强领导干部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2011年4月-6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
(3)实施专题谈话。根据换届工作的部署,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约请各县市区委及部分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活动,各县市区委也要对本级党委管理的有关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起到提醒督促作用。(2011年6月-9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
协办单位:市纪委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市各单位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规定要求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进行认真地对照检查,提高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自觉性。(2011年6月-9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
2.突出抓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的学习教育。
(1)在市、县“两会”召开前,集中进行换届纪律教育,在株洲日报、株洲电视台、株洲广播电台、株洲新闻网上及时发布各种信息,宣传严肃换届纪律要求。(2012年6月-2013年1月)
责任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委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
(2)以多种形式推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学习换届纪律。将换届纪律要求、换届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及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等一并印送至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他们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抵制换届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并在回执上签字作出承诺。(2012年3月-9月)
责任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各县市区委
(3)强化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近年来中组部干部监督局、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通报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进行梳理汇总,编发成为典型案例下发至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典型教育作用。(2012年3月-9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统战部
3.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教育。
(1)制订专门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媒体舆论作用。今年一季度至年底,在《株洲日报》、株洲电视台、株洲广播电台、株洲新闻网等相关媒体开辟专栏,将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中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动态信息、有关换届纪律要求及典型案例广而告知,约请部分县市区委书记、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就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接受专题访谈、发表文章等,在全社会形成严肃换届纪律的良好氛围。(2012年3月-12月)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委
协办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
(2)组织开展“换届风气基层行”专题报道活动。市、县、乡三级人大、政府换届考察和市、县“两会”换届选举期间,组织《株洲日报》、株洲电视台、株洲广播电台、株洲新闻网等新闻记者进行专题采访活动。(2012年4月-12月)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各县市区委
(3)构建多平台的教育模式,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通过组织报告会、专题辅导、“l2371”手机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中纪委、中组部《通知》精神和其他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将有关精神层层传达至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群众,加强对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2012年3月-12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
(三)严格监督,环环把关,全程跟进
1.加强民主推荐期间的监督。在市、县两级换届考察的民主推荐会前,将严肃换届纪律《通知》和《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函送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并要求填写回执;二次会议推荐时,对被推荐人选遵守换届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2012年6月-12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
协办单位:市纪委
2.加强干部考察期间的监督。在市、县两级换届考察发布考察公示时,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要求考察对象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有关情况报告表》;配合省委换届考察组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市委考察组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2012年6月-12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各县市区委
3.加强对市、县“两会”选举纪律的监督。下发“两会”通知时,将严肃换届纪律《通知》和《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函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员;在会场设置严肃换届纪律宣传专栏和举报信箱;派出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2012年6月-2013年1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
协办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
4.开展离任检查。配合省委组织部认真组织实施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2012年3月-12月)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四)严厉查处,严肃追究,以儆效尤
1.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电话、信访举报平台,建立“12380”举报电话换届问题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争取开通“12380”举报网站和手机受理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2012年6月-12月)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实行查核专办制和查核责任制。对有关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进行重点查办,做到一查到底,并限期在15天内拿出查核结果,涉及到考察对象问题的,必须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2012年6月-12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
3.实行适时适当通报制度。对于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查处一起及时通报一起。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和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公布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正视听,为换届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氛围。(2011年6月-12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
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严厉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要求,继续推进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治理。(2012年3月-12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
(五)严格考核,强化责任,力求实效
1.开展专项督导。派出督导组,在各县市区进行巡回检查,开展“一个知晓率三个满意度”抽查测试;在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对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开展普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抽查,尤其是对各种选人用人问题举报查处后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2012年3月-10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
2.进行专项测评。在民主推荐、换届选举期间,开展“一个知晓率三个满意度”专项测评。(2012年6月-12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
3.严格测评考核。换届选举前,结合专项督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一报告两评议等情况,采取测评、问卷调查、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干部群众特别是代表、委员的“一个知晓率三个满意度”情况,对换届纪律知晓度不高的,责成相关县市区委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后方可启动换届选举工作。(2012年3月-9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
4.加强结果运用。换届后对换届风气进行评估,换届风气好的,总结经验,予以表扬;换届风气不好的,提出批评,并约谈县市区委和组织部门主要领导,出现严重问题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把换届风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到实处。(2012年12月-2013年1月)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纪委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人大、市政协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等部门和各县市区委具体组织实施。
(二)建立协调机制。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应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合力。
(三)强化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及时沟通信息。各县市区委、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及时报送市、县市区、乡镇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中的突发事件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送市委组织部。
(五)认真总结评估。县市区、乡镇换届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委要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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