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2010年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2010年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松政办发〔20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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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2010年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政办发〔20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省级开发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松原市2010年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松原市2010年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的能力,提高我市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增5万个报警监控探头建设工作的通知》(吉政明电〔2010〕6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我市2010年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0年,全市在完成原有5900个视频监控点建设任务基础上,新增2200个视频监控点的建设工作任务。新建公共视频监控点要全部接入联通公司VPN专网,实现互联、互通、互控、信息资源共享。逐步整合社会视频监控点进入公安监控中心,实现公安监控中心对各类目标的实时视频监控、及时报警处理、信息综合利用,有效提高打防管控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大视频监控点的建设力度,任务指标必须全面完成。同时,为全面完成市区报警监控探头的建设任务,现就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分工如下:
(一)市综治办主要负责协调、调度、推动和督导工作,重点解决好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问题,并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评,对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二)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系统建设的宣传动员、规划设计、方案论证、组织实施、工程验收和指导、监督,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及推动社会监控点联网运行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在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新建项目的工程招标工作,确定工程建设承建商,并按工程进度和合同安排提供资金保障。
(四)市规划局负责在公共区域内视频监控点建设的立项审批,保证在建设单位上报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审批工作。
(五)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与报警监控探头建设部门保持沟通联系,确保在市区新建报警监控探头与新建路段、广场的规划、设计、施工同步进行。在接到建设单位上报需破路、顶管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并负责和协调报警监控探头的破路、顶管等涉及路面的施工。
(六)市城管支队主要负责做好报警监控探头建设中的挖土、回填的监管工作。同时,要对工程建设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方便。
(七)市园林处主要负责做好在绿化带、绿地等处监控立杆的审批,并要与监控维护部门加强沟通,对遮挡监控探头严重的枝叶要及时进行修剪,应对工程建设和维护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八)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做好公路、桥梁监控点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
(九)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做好江堤等管辖区域内监控点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
(十)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全面做好城市报警与监控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建设部门做好选点、立杆、顶管、破砖的有关事项,保证辖区内的监控点建设工作如期完成。
(十一)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负责组织完成40个公共视频监控点。因中国联通松原分公司的管网无法进入锦江大街、工农路、和煦街等街路的通讯管网,致使锦江大街等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点建设出现空白,现由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负责出资建设锦江大街等街路的公共视频点,并接入联通公司VPN专网,逐步将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建设的视频监控点全部接入联通公司VPN专网,以实现全市资源的共享。
(十二)松原移动分公司要按照统一标准出资建设符合要求的网络基础设施和城区派出所监控中心,并负责终身维护。要确定专门队伍,专门负责报警监控探头的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将所承建的监控点全部接入VPN专网,确保省、市、县(区)和基层所队实时调取、查阅监控图像。
(十三)松原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协助配合建设部门做好监控引电工作。
(十四)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银监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全面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积极协调分管部门监控与公安监控中心的联网接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城市报警与监控建设,涉及到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全局性很强的工作,要把城市报警与监控工作作为一项“政府工程”来抓,精心组织,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各地都要在原有基础上,健全和完善由市综治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公用事业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原供电公司、松原移动分公司等企业和部门共同参加的组织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协调。各部门也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对本系统、本行业建设任务的组织、协调、调度,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推动此项工作。
(二)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协调指导公安、公用、规划、住建、交通、财政、发改、工信、质量技术监督、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供电公司、松原移动分公司等企业和部门,在工程建设、使用、维护中发挥职能作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发挥协调作用,解决好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问题。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协作,从政策、资金、施工、监督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并按照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对金融场所、文博、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商场等社会相关单位依法加强督导检查,做好社会单位报警监控探头建设和联网工作。
(三)要争取支持,全力保障。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步伐。各县(区)政府要在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经费投入上给予充分保障,统筹解决好建设、维护经费,将应由政府投资的公共区域监控点建设、维护和使用等项经费都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由市、县(区)财政共同承担,而且要保障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要按照“谁出资谁受益,谁的场所谁建设”的原则开展建设,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督促其落实。
(四)要强化标准,着眼长远。要严把质量关,既要有一定的数量,形成规模,更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突出在实用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建设、应用、管理工作规范,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环境氛围,推动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建立健全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的考核机制,实行责任倒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五)要加强督导,强化监管。全市各部门要逐级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确保各个项目、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要倒计时排出建设进度时间表,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地组织领导机构要对建设情况开展跟踪督导检查,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要把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平安县区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全市2010年新增城市视频监控点建设任务表
2.报警监控探头建设标准
3.各地、各部门主管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2:
报警监控探头建设标准
一、视频监控探头信息采集标准
图像采集设备应能清晰有效的采集到现场的图像。图像采集设备应能适应现场的照明条件,环境照度不满足视频监控要求时,应配置辅助照明,或采用微光/红外类摄像设备。
(一)重点部位视频图像格式应为4CIF(704×576)或D1(720×576)。对于非重点地区或整合社会单位的视频信息可考虑以CIF(352×288)格式上传。
(二)在LAN环境下4CIF或D1格式实时监视图像帧率不低于25帧/秒,在应用ADSL传输时CIF图像帧率不低于15帧/秒。
(三)图像压缩/解压缩算法或成帧结构推荐为MPEG4/H.264/AVS-S,视频亮度信号A/D的量化位数为优先推荐10位,不得低于8位,彩色分辨率不少于256色。数字图像解码后显示清晰度不低于370TVL。
(四)抓拍图片以JPEG或JPEG2000格式为主,初次压缩损伤不大于30%,除特殊要求外,一般照片至少为30万像素。
二、各类监控探头指标要求
信息采集及相关的前端设备应具有防破坏和抗易损防护措施,安装应符合现场环境要求,并满足相应防护等级的要求。
(一)高速球彩转黑摄像机。基本技术指标为:22—32倍彩色黑白转换一体化摄像机,彩色水平分辨率≥480线、最低照度≤0.01Lux、速度≥300°/s、预置位≥128个、具有屏幕菜单、报警输入及输出、多协议集成、RS485通讯、室外双层防护罩、自动温控。
(二)匀速球型彩转黑摄像机。主要技术指标为:18-26倍彩色黑白转换一体化摄像机,彩色水平分辨率≥480线、最低照度≤0.01Lux、360°无限位旋转、预置位≥64个、多协议成、室外双层防护罩、自动温控。
(三)红外摄像机。由于目前国产的红外摄像机质量尚不过关,一般不选择红外一体机,可选择摄像机与红外类分体的结构方式。分辨率和照度指标同上。
(四)固定枪式彩色摄像机。主要用于固定点位的监控。例如,大门、上下桥口、隧道口、车库出入口等。彩色水平分辨率≥480线、最低照度≤0.01Lux,加装全天候防护罩。
(五)长焦彩色摄像机。对治安复杂的大型区域可以选择视角好的制高点上架设光学变焦60-120倍以上的长焦摄像机进行大区域的巡航监控。
三、其他设备或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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