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 文号:锡政发〔2010〕96号 |
|---|---|
| 颁布日期:2010-06-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我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
锡政发〔2010〕9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市规章清理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章清理的范围和工作任务
这次清理范围是我市现行有效的全部规章(见附件1)。任务是根据中央确保今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通过对现行规章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查找出存在的明显不适应、相抵触、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科学、统一、和谐,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清理工作主要围绕以下3类问题对规章进行研究梳理,分别作出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等处理:一是规章已经明显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二是规章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的;三是规章之间明显不协调的。各地区、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发现规章还有其他问题的,也可以一并予以处理。
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开展这次清理工作的同时,对除规章以外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要一并开展清理工作。凡施行时间未超过5年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均作为这次清理的重点。各地区、各部门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起草机关、实施机关要提出处理的建议方案。清理后,由制定机关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送备案;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清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是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这次规章清理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8号),切实解决规章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相抵触、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规章中存在的与上位法相抵触的问题。同时这次规章清理还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开展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各清理责任部门要及时主动汇报、通报规章清理的情况和问题,使规章的清理和地方性法规的清理更好地衔接起来,以保证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二是坚持推进依法行政的原则。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规章清理的要求,注意对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认真梳理、查找规章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清理,凡是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该修改的要修改,该废止的要废止。努力做到规章的立、改、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相适应。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为保证此次规章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规章清理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和督促,并确定一位负责同志负总责。要组织专门班子,抽调专门人员,明确任务和责任,集中力量做好规章清理工作。这次规章集中清理工作要按照谁起草、谁提出清理建议并对清理建议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级政府、本部门的领导下,做好规章清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具体工作。
规章清理由清理责任部门按照建议废止、建议宣布失效、建议修改(包括建议立即修改和建议适时修改)、建议保留4个方面提出规章清理建议方案。部门联合起草的规章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规章,由清理责任部门负责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后提出清理建议方案,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
各地区、各部门的规章清理建议方案和清理工作情况小结要在2010年9月底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同时上报电子文本)。清理建议方案上报后,对需要废止、宣布失效、立即修改的规章,要在11月中旬之前完成立法程序;需要适时修改的,可以列入立法规划或者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适时加以修改。清理工作完成后,市政府将分别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并于12月1日前将清理情况报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国务院法制办。
各地区、各部门在清理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与市政府法制办联系。
附件:1.市政府现行规章清理目录
2.市政府规章清理建议方案
3.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方案
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1:
市政府现行规章清理目录
序号
政府规章名称
制定时间
及文号
修改时间
及文号
清理责任
部门
清理配合部门
1
无锡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
1992年5月9日市政府令第5号
1998年4月18日市政府令第38号;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号
市水利局
2
无锡市航道管理办法
1992年5月9日市政府令第6号
1998年4月18日市政府令第38号;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
市交通运输局
3
无锡市烟草专卖零售管理办法
1992年8月24日市政府令第11号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号
无锡烟草专卖局
4
无锡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管理办法
1993年4月市政府令第1号
市环保局
5
无锡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
1993年5月14日市政府令第4号
1998年4月18日市政府令第38号;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
市民政局
6
无锡市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1993年7月29日市政府令第5号
1998年4月18日市政府令第38号
市经信委
7
无锡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暂行规定
1994年12月30日市政府令第18号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
市公安局
8
无锡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
1995年2月市政府令第19号
市卫生局
9
无锡市城镇流浪人员教育遣送暂行办法
1996年7月市政府令第27号
2002年4月30日市政府令第61号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10
无锡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办法
1997年1月市政府令第29号
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号
市建设局
11
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1月市政府令第34号
2003年8月锡政发[2003]195号;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
市体育局
12
无锡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1998年3月市政府令第35号
2003年8月锡政发[2003]195号;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号
市市政园林局
13
无锡市殡葬管理办法
1998年3月市政府令第36号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
市民政局
14
无锡市人民调解暂行办法
1998年4月市政府令第37号
市司法局
15
无锡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
1998年6月市政府令第39号
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号
市政府法制办
16
无锡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
1998年9月市政府令第41号
2003年8月锡政发[2003]195号;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号
市水利局
17
无锡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1999年4月市政府令第43号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
市市政园林局
18
无锡市献血管理办法
1999年5月市政府令第44号
市卫生局
19
无锡市国旗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9月市政府令第48号
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号
市政府法制办
20
无锡市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1999年9月市政府令第49号
市卫生局
21
无锡市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1999年12月市政府令第50号
2001年12月市政府令第55号
市环保局
22
无锡市人民防空规定
2000年4月市政府令第51号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2008年11月市政府令第106号
市民防局
23
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001年11月市政府令第54号
市建设局
24
无锡市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暂行办法
2001年12月市政府令第56号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号
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
25
无锡市统计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市政府令第57号
市统计局
26
无锡市城市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规定
2002年2月市政府令第58号
市城管局
27
无锡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2002年3月市政府令第59号
2003年8月锡政发[2003]195号
市住保房管局
28
无锡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2002年4月市政府令第60号
市政府法制办
29
无锡市生猪屠宰销售管理办法
2002年8月市政府令第65号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
市商务局
市农委、无锡工商局
30
无锡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
2002年11月市政府令第67号
市政府法制办
31
无锡市燃气管理办法
2003年4月市政府令第68号
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
市市政园林局
32
无锡市历史街区保护办法
2003年12月市政府令第70号
2007年9月市政府令第91号
市文广新局
市规划局
33
无锡市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办法
2004年1月市政府令第71号
市市政园林局
34
无锡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2004年4月市政府令第72号
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
35
无锡市实施《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
2004年8月市政府令第74号
市人口计生委
36
无锡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市政府令第75号
市民防局
37
无锡硕放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办法
2005年1月市政府令第76号
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
38
无锡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2005年4月市政府令第77号
市住保房管局
39
无锡市档案资料征集办法
2005年12月市政府令第79号
市档案局
40
无锡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市政府令第80号
市卫生局
41
无锡市物业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市政府令第81号
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号
市住保房管局
42
无锡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2006年4月市政府令第82号
市城管局
无锡工商局、市规划局
43
《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办法
2006年4月市政府令第83号
市规划局
44
无锡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2006年6月市政府令第84号
无锡工商局
45
无锡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2006年8月市政府令第85号
市市政园林局
市水利局
46
无锡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
2006年12月市政府令第86号
市文广新局
市规划局
47
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市政府令第87号
市建设局
48
无锡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
2007年7月市政府令第88号
市政府法制办
市城管局
49
无锡市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实施办法
2007年8月市政府令第89号
市城管局
50
无锡市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07年9月市政府令第90号
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
51
无锡市市区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
2007年9月市政府令第92号
市建设局
52
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2007年10月市政府令第93号
市安监局
53
无锡市粮油流通监督检查办法
2007年11月市政府令第94号
市粮食局
54
无锡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
2007年11月市政府令第95号
市环保局
市市政园林局
55
无锡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007年11月市政府令第96号
市总工会
56
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8号
市公安局
57
无锡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08年2月市政府令第99号
无锡气象局
58
无锡市蠡湖惠山风景区管理办法
2008年4月市政府令第100号
市市政园林局
市园管中心
59
无锡市档案资料利用管理办法
2008年5月市政府令第101号
市档案局
60
无锡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2008年8月市政府令第102号
市住保房管局
61
无锡硕放机场地区管理暂行办法
2008年9月市政府令第104号
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
62
无锡市清名桥古运河景区管理办法
2008年9月市政府令第105号
南长区政府
63
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2008年11月市政府令第107号
市安监局
64
无锡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3月市政府令第103号
市公安局
65
无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09年3月市政府令第108号
市农委
市环保局
66
无锡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2009年3月市政府令第109号
市公安局
67
无锡市旅游船舶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办法
2009年7月市政府令第110号
市交通运输局
市环保局
68
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9年7月市政府令第111号
市建设局
69
无锡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
2010年5月市政府令第112号
市市政园林局
70
无锡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5月市政府令第113号
无锡工商局
71
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010年5月市政府令第114号
市住保房管局
附件2:
市政府规章清理建议方案
规章清理责任部门名称
纳入清理范围的规章总计件
一、建议废止的规章(合计件)序号规章名称政府令号废止依据或理由
二、建议宣布失效的规章
(合计件)序号规章名称政府令号宣布失效依据或理由
三、建议立即修改的规章
(合计件)序号规章名称政府令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内容修改依据
四、建议适时修改的规章
(合计件)序号规章名称政府令号适时修改依据或理由
五、建议保留的规章
(合计件)序号规章名称政府令号保留依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3: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方案
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名称
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总计件
一、建议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合计件)序号文件名称文件文号废止依据或理由
二、建议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合计件)序号文件名称文件文号宣布失效依据或理由
三、建议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合计件)序号文件名称文件文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内容修改依据
四、建议保留的规范性文件
(合计件)序号文件名称文件文号保留依据或理由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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