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徐政发〔2014〕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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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7-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徐政发〔2014〕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2014年7月9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7日
徐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为深入推进“天更蓝”工程,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重拳治污,铁腕治霾,全面完成江苏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14〕10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苏大气办发〔2014〕6号)中所确定的各项年度工程项目。到2014年底,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5%左右,优良天数有所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二、主要任务
2014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任务分为: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扬尘污染整治、小餐饮综合整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大气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等七大类38小项,涉及环保、发改、经信、公安、财政、交通、城管、建设、规划、园林、商务、农委、工商、农机、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分解方案对每一项工作任务的主要内容、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调调度,对所负责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于7月底前报送市大气办;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措施落实。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咬住目标不放松,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继续实行分管市长包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制度,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重大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查调度,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落实考核考评制度,将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各县(市)区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直单位的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落实奖惩。对按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职能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实行问责。建立工作推进情况月报制度,各牵头单位在每月底前将所负责的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报送市大气办,由市大气办汇总后报送市委、市政府。
附件:徐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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