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字〔2015〕129号
颁布日期:2015-10-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109次常委(扩大)会议和市政府经济形势分析及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收官”,根据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现就第四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1.狠抓督查督办和督促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81项重点工作和市委确定的34个行动计划。(牵头领导:市政府各副市长;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直各有关部门)

2.监控调度好完成预期目标有难度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确保完成年初预期。(牵头领导:孙振云;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国家统计局通辽调查队)

二、狠抓投资和项目建设

3.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尽快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抓紧印发实施。(牵头领导:许亚林;责任部门:市经信委)

4.建立统一集中、纵横联通的项目调度制度。围绕今年计划实施的280个重点工业项目,逐项督办,办结销号。对目前未开工的41个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尽快开工建设。(牵头领导:许亚林;责任部门:市经信委)

5.落实自治区出台的电力综合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大用户直供电”政策争取力度,力争全年交易量突破75亿度。(牵头领导:许亚林;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6.推进竣工项目达产达效。逐一解决55个竣工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形成现实生产能力。(牵头领导:许亚林;责任部门:市经信委)

7.落实中国银行给予联晟轻合金2亿元和黄河龙7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推进浦发银行与锦联铝材、霍煤万祥、中联水泥等企业大额贷款业务对接工作,确保年内完成10亿元贷款规模。(牵头领导:许亚林;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金融办)

8.积极争取火电项目建设指标。加快推进华电国际2×100万千瓦电源点项目,推动蒙东能源扎铝二期43万吨电解铝项目配套2×35万千瓦火电项目与电解铝项目同步建设。(牵头领导:许亚林;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扎鲁特旗政府)

9.协调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锦联、创源铝后加工项目煤炭资源配置工作。(牵头领导:许亚林;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霍林郭勒市政府)

10.调整招商引资的方式方法,实施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牵头领导:韩国武;责任部门:市对外开放办)

三、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1.对现有135户停产半停产企业进一步进行梳理,找准问题症结,逐户分类制定复产、转产、重组方案,一企一策制定扶持措施,促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能力。(牵头领导:许亚林;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好《通辽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方案》各项政策措施,综合开展好创业培训、孵化、金融、财税等支持工作。(牵头领导:贺海东;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抓好财税金融工作

13.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扩大我市地方债转贷资金额度,做好第二批国家专项建设债券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牵头领导:孙振云;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

14.争取更多PPP项目列入自治区项目库,市财政局要抓好我市10个PPP示范项目,旗县市区要谋划一批PPP示范项目。(牵头领导:孙振云;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市财政局要积极主动出击、主动服务,用市场办法多渠道争取资金,保证各方面资金需求,把存量资金用活用好用足。(牵头领导:孙振云;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16.市金融办、市城投集团、市土储中心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对接,落实好年初确定的与内蒙古银行等金融合作框架协议,切实保障好京沈客专高铁项目、“十个全覆盖”工程和城市公建、公益类项目资金要求。(牵头领导:张国忠、许亚林、韩国武;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金融办、市城投集团、市土储中心,驻市各金融机构)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7.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对市本级保留的61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公布权力清单和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对现有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合并或取消,解决“以罚代管”和企业负担重问题。(牵头领导:孙振云;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18.加快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将我市更多企业纳入大用户直供电政策范围。积极推进北部电力自营区建设、锦联2×66万千瓦自备电厂核准工作,推进±800千伏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牵头领导:许亚林;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政府)

19.加快霍煤集团改革。年底前完成霍煤集团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牵头领导:许亚林;责任部门:市经信委)

六、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

20.推进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两环、两桥、四街路、六出口”等道路桥梁工程,确保完成今年的投资计划和工程任务。(牵头领导:张国忠;责任部门:市住建委、市基建办、市交通运输局,科尔沁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1.加快推进已经开工的公建项目建设。(牵头领导:张国忠;责任部门:市城投集团、市基建办)

22.加大小街小巷、老旧居民区改造力度。年内实现主城区小街小巷改造全覆盖。(牵头领导:张国忠;责任部门:市住建委,科尔沁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3.加快科尔沁区已拆未建的36个小区分类排队,加快征拆和建设进度,妥善安置回迁户。做好建国片区房屋征拆迁工作,不能出现半拉子工程。(牵头领导:张国忠;责任部门:市住建委,科尔沁区政府)

七、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24.市政府成立秋粮收购领导组织,出台秋粮收购的政策性意见。(牵头领导:孙振云、隋青、韩国武;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粮食局、市财政局)

25.加大对国家粮食价格收购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适时出售。(牵头领导:隋青;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粮食局、各新闻媒体,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6.各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秋粮收购工作,适当增加地储粮指标,缓解玉米深加工企业原料紧张,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牵头领导:孙振云;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经信委,中储粮通辽各直属库,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化解节能减排压力

27.摸清我市节能减排、降耗指标完成情况,了解自治区目前完成国家下达节能任务指标情况和其他盟市化解具体做法,明确需要自治区帮助解决的具体事宜,向自治区政府报告。(牵头领导:孙振云;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统计局)

九、保障和改善民生

28.对2014年和2015年实施的“十个全覆盖”工程进行“回头看”,查缺补漏。提前做好2016年“十个全覆盖”工程的规划设计、群众宣传发动、危土房拆迁、工程备料、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牵头领导:孙振云;责任部门: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9.落实好“一吨煤”等自治区“四个一”民生政策,市级配套资金要及时拨付到位。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在月底前将一吨煤发放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牵头领导:许亚林;责任部门:市政府督查室、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旗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0.稳步推进“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和“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确保完成年度扶贫任务。(牵头领导:孙振云;责任部门:市扶贫办)

31.实施好“三大产业集群”带动就业30万人三年行动计划,年内新增就业1.7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46万人。(牵头领导:贺海东;责任部门:市就业局)

32.持续开展好城乡清洁行动,扎实推进“一街一路一镇一社区”改造,稳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牵头领导:张国忠;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住建委)

33.统筹抓好旗县公立医院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社会事业发展。(牵头领导:贺海东;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全面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牵头领导:贺海东;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

35.加大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牵头领导:许亚林、邱成刚;责任部门: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文新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十一、编制好“十三五”规划

36.抓紧编制“十三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市政府办公厅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进度慢的部门进行通报。(牵头领导:孙振云;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各相关部门)

37.市财政局要保证规划编制所需费用。(牵头领导:孙振云;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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